中国辐射卫生  1998, Vol. 7 Issue (2): 97-9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2.021

引用本文 

毛永刚, 程林. 两起水泥厂放射事故调查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2): 97-9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2.02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8-01-05
两起水泥厂放射事故调查分析
毛永刚 , 程林     
徐州市卫生防疫站, 徐州 221005

近几年来, 放射性核素在我市各行业的使用日趋广泛, 就水泥行业来说, 已有31家使用放射性核素137Cs, 源活度在(0.74~148)× 107Bq之间, 其中乡镇及村办水泥厂多达23家, 占74.19%,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放射性核素的管理, 否则,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 势必危害人民的健康, 同时对单位也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给社会也将带来不良的影响。现将我市发生的二起水泥厂放射事故的情况报告如下。

1 事故经过 1.1

某镇办水泥厂, 使用γ射线料位仪, 带有一枚137Cs, 活度为1.29 ×109Bq, 由于接收器发生故障, 于1989年10月20日将其拆除, 厂内安全员由于缺乏放射防护知识, 自作主张将装有放射源的铅罐放在一铁箱内, 埋入厂内一处角落的地下(深度大约0.5米左右), 未报告任何管理部门, 也未在埋入地点做任何标记。1989年12月12日厂内扩建, 推土机整理地坪时, 将铅罐推出, 被厂内某临时工当做废铅盗出厂外, 几经转手, 最后卖给某冶炼厂, 于1990年2月13日铅罐连同放射源被当做废铅送入熔炉冶炼, 造成厂内大约20吨的炉渣以及熔炼炉放射性污染, 表面照射量率在(1.29~6.45)×10-7C· kg-1·h-1范围, 办公室的地面使用炉渣做水泥地坪, 污染面积大约30平方米, 其照射量率在(5.16 ~ 10.32)×10-7 C·kg-1·h-1范围。事故当事人由于没有撬砸铅罐, 据估计, 其受照剂量 < 50mSv, 水泥厂经济损失1.7万元, 冶炼厂熔炼炉报废,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

1.2

某村办水泥厂, 使用的γ射线料位仪, 带有一枚137Cs, 活度为1.33 ×109Bq, 由于故障, 于1988年7月停用, 但仍留放在水泥机立窑上, 1989年2月25日某临时工将装有放射源的铅罐当做为铅拿回家中。事发后第二天该厂即发现丢失, 而厂长既不采取任何查找措施, 也不上报有关部门, 隐瞒事故, 错过了查找的时机。放射源几经转卖, 于1989年8月卖给某衡器厂, 铅罐被低温熔化, 留做它用, 放射源(附着于内衬铁筒上)被当做废铁扔在厂内废物堆中, 于1989年12月被该村张某拿回家中放在院内, 至1990年5月17日被有关部门找回, 而后用水泥封存在该厂内, 并留有标记。封存后的表面照射量率为(5.16~7.74)×10-9C·kg-1·h-1, 事故过程中的当事人以张某一家受照剂量最大, 但由于放射源存放在院中, 后经模拟试验(裸露放射源表面照射量率1.91×10-4 C·kg-1·h-1估算, 均 < 50mSv, 其它当事人也均 < 50mSv, 体格检查均未发现异常。水泥厂经济损失3.5万元, 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 原因分析 2.1

领导对放射性核素的防护管理不够重视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一些领导对有关法规知之甚少, 对其重要性及危害性认识不足, 责任心不强, 具体操作者对放射源的管理掉以轻心, 没有及时加以保护, 从而给偷盗者以可乘之机。

2.2

管理制度不健全。厂内缺少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等规章制度。二起事故的发生均为乡镇企业, 均是在料位仪发生故障后不使用的情况下被盗的。在后来的事故调查中发现, 这二家厂曾发生过多起其它物品丢失的事件, 均未引起领导的重视。

2.3

放射防护知识缺乏。在料位仪发生故障后, 仅知道放射源有害, 而危害程度如何, 该如何处理却一无所知, 采取不正当的处理方法, 均造成事故的发生。

2.4

宣传教育不够。厂领导平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重视, 工人缺乏安全防护意识, 对放射知识了解更少, 从而造成了误拿。

3 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使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从而减少或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 建议加强以下几点措施:

3.1

严格购买使用, 审批制度, 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条例》的要求, 卫生、公安、环保部门应严格审批手续, 对未经审批擅自购货的单位, 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同时, 应做好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至少应一年一次, 特别应注意对乡镇企业的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上述二起事故就是在检查中发现的。

3.2

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 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 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对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 要明确分工, 具体到人, 单位的领导要注重放射防护的管理问题, 并应列入例行的安全检查范畴, 加强自主管理, 以消除事故的隐患, 防止事故的发生。

3.3

加强安全教育及宣传, 做好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自1989年以来, 我市每年均要举办数期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班, 使部分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增加了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放射卫生有关法规的了解, 加强了责任心。今后还应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使更多的人增强防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从而使有关法规得以贯彻执行。

3.4

加强放射性废源管理。随着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的增加, 更换下来的废源也随之增加。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 应加强放射性废源的存放管理, 对于不使用的废源、旧源或暂时不用的放射源, 应及时存放在我省设立的废源库内, 实行统一管理, 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