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8, Vol. 7 Issue (2): 75-7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2.004

引用本文 

刘育明. 广州市实施《条例》情况介绍[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2): 75-7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2.004.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8-01-19
修回日期:1998-03-06
广州市实施《条例》情况介绍
刘育明     
广州市卫生防疫站, 广州 510080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是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法规。《条例》的发布使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由行政管理走向法制管理, 为不断完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体系, 强化放射防护监督开创了一个新局面。它又是放射防护领域健全卫生法规, 加强卫生监督的重要步骤。现就我市对《条例》实施情况作以下介绍。

1 《条例》实施情况 1.1 广州市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至1996年底止, 有放射工作单位394个, 放射工作人员2495名。其中,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单位114个, 持《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证》数123个, 工作人员506名; 射线装置工作单位280个, 持《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数637个, 工作人员1989名。

1.2 实施《条例》情况 1.2.1 收听电话会议广播

我市于1990年3月7日和全省全国一样, 召集全市主要省、市级的放射工作单位主要领导100多人, 集体收听了卫生部、公安部、国家环保局、国务院法制局联合主办召开的电话会议。

1.2.2 主办贯宣会议

为了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我市分别于1990年3、5和8月, 先后三次组织了广州市放射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医院医务科、厂企安技科一级领导干部1200多人, 贯彻宣传国务院44号令精神并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200多份给与会代表。

1.2.3 制订地方法规

为加强我市建筑材料、射线装置及放射工作各种证件发放和管理, 结合我市具体情况, 特制定我市部分的地方法规。如:《广州市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发放办法(试行)》和《关于发放放射证件的通知》等。

1.2.4 举办放射防护培训班

1992~ 1996年, 分别对广州地区放射工作人员及放射防护监督员, 举办多期放射卫生培训班, 参加培训人数2721人次。其中放射工作人员2700人次, 放射防护监督员21人次。其培训内容以《条例》为主, 辅以《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读本》、《医用诊断X射线的合理应用》、《医用X射线防护技术与管理》、《医学辐射防护基础》等。并配以形象教学播放录象, 如《放射防护条例》、《医用诊断X线的防护》、《诊断X线的合理应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抢险纪实》、《核战后的地球》、《翌日》等。

1.2.5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增设放射防护监督员, 市级放射防护监督员9名, 区、县级市21名。其中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10名, 中专以下学历20名。他们分别接受省、市一级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 具有解决放射防护问题的能力。

1.2.6 加强预防性和经常性放射卫生监督职能

《条例》的发布, 实行预防性放射卫生审查的单位逐年增加, 职能增强、监督项目增多, 现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设计卫生审查、大型工程施工监督、竣工卫生验收、装置的性能检测及工作环境检测等。使之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以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2 工作体会

国务院《条例》发布8年来, 我市在实施《条例》过程中有如下几点体会:

2.1 领导重视是做好放射卫生工作的关键

领导是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最高决策人, 他们的言行直接影响到单位某项工作的贯彻执行。几年来, 我市能够比较顺利开展各项放射卫生管理工作, 与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分不开。例如, 我市制订各种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主办各种贯宣会议; 对放射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 调配放射卫生监督监测的人力和物力等, 都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或支持。

2.2 表彰大会是交流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经验的场所

自《条例》发布以来, 我市每年都召开两个会议。一个是受监督单位的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一个是区、县级市防疫站放射监督员会议。会议内容为:年度工作总结; 交流各单位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经验; 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和标准及布置明年工作要点等。对被评为年度放射卫生先进单位者颁发奖旗及奖金。表彰大会促进了各单位的放射卫生工作。

2.3 组织放射卫生工作检查是促进基层做好放射卫生工作的手段之一

近两年来, 我市对基层单位进行放射卫生工作检查。检查内容是全面的, 其中内容包括“三档”(单位工作档案、健康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和“三证” (同位素许可登记证、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由于此项检查是上级单位对基层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考核又直接和经济挂钩。这样, 年度考核工作促进了各基层单位的放射卫生工作。

2.4 国家放射卫生法规中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享有疗养待遇的规定, 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关怀

《条例》发布以来, 我们每年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在职放射工作人员到疗养地疗养。此项工作得到广大单位和疗养员的赞扬。

3 今后展望

《条例》发布已有8年, 我们虽对《条例》的宣贯上做了些工作, 但还不够, 今后仍做好以下工作:

3.1 大力宣传《条例》, 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防护意识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墙报和印发单张形式进行宣传, 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

3.2 进一步组织检查、落实《条例》中有关规定

由卫生、公安、环保、法制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深入到放射工作单位及场所, 特别到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许可证件、同位素种类、同位素用量及保管情况等。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 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处理。

3.3 成立“市-区、县-基层单位”监督管理机构, 实行分级监督与管理

并使两者紧密联系, 互相配合。只有这样, 才能把《条例》内容从上至下贯彻到基层单位。

3.4 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有了专业机构, 还须有专业技术队伍。放射卫生防护队伍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基本力量, 因此, 加强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至关重要, 以定期进行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使之成为思想与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