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8, Vol. 7 Issue (1): 39-3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1.022

引用本文 

张方清, 杨洪祥, 姜文, 杜伟. 滨州地区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基本做法[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1): 39-3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1.02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7-08-09
滨州地区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基本做法
张方清 , 杨洪祥 , 姜文 , 杜伟     
山东省滨州地区卫生防疫站, 滨州市 256618

做好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是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安全的关键。自1992年以来, 我们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 对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简称“三建”)的放射工作场所, 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中,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 具体措施 1.1

针对被监督单位不重视预防性卫生监督的情况, 我们组织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学习放射卫生法规, 标准, 提高他们对放射防护的认识, 明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意义, 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

1.2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 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水平, 不断增强对《条例》的认识, 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1.3

联合公安部门, 做好监督工作, 及时做出防护评价, 使施工计划顺利进行。

2 切实做好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

几年来, 我们根据《条例》要求, 本着服务于被监督单位的宗旨, 使“三建”单位省时、省力、省钱, 避免工程返工, 同时确保有效的防护效果。我们的具体工作程序是:

2.1

“三建”单位的工程设计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 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然后我们会同“三建”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讨, 给他们当好参谋。

2.2

“三建”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 先将初步设计送我们审查, 审查可行性论证时的有关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然后审查施工设计, 并对该工程的防护设施进行核实, 提出审查意见。

2.3

在施工中, 充分发挥我们的监督职能, 经常到施工现场实地查看, 保证施工质量。

2.4

在工程全部竣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式启用前, 进行验收监测。

几年来, 凡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三建”工程, 均能顺利通过验收、防护情况都能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并保证了工程质量。

3 体会

我们在放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 有如下体会:

未经审查的“三建”工程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从设计到竣工启用均不报审、验收; 二是施工基本结束在装修前才报审; 三是在机器安装、调试中提出监测、验收。以上三种情况, 在审查或验收时出现的问题, 可集中为以下二点。

3.1

对放射线的危害认识不清, 违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 过分注重防护, 造成浪费。如某医院新建门诊楼, 把X射线机(300mA)机房设计在一楼东端, 其位置、面积、室内高度均合乎要求, 但四周墙壁均为37厘米混凝土浇铸、顶盖为20厘米现浇混凝土楼板, 门、窗均为4mm铅当量防护。经审查认为, 这样做过分强调防护, 增加了造价又不符合最优化原则, 因此提出了工程设计修改意见。经修改为该院节约了工程造价数万元, 也为施工单位降低了施工难度、缩短了工期, 又达到了防护要求。

3.2

只考虑建筑物整体与外形美, 不注重机房防护要求, 使用时操作室与周围环境的放射线空气照射量率严重超标, 不得不再增加附加防护材料, 这样延长了施工期, 又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也影响了社会效益。

4 小结

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改善防护条件, 使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 公众的受照剂量控制在国家允许限值以下的主要手段。

通过几年的管理实践, 我们体会到:开展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在强化监督的同时, 首先为使用单位服务好, 切实帮助使用单位改进防护措施, 同时又要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 及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护意见, 才能够保护好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