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7, Vol. 6 Issue (4): 214-21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7.04.011

引用本文 

王海林, 关立军, 霍秀滨, 闻辉, 王宇平, 姜丽. 吉林市贯彻执行《条例》依法监督管理的几点做法[J]. 中国辐射卫生, 1997, 6(4): 214-21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7.04.01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7-01-30
吉林市贯彻执行《条例》依法监督管理的几点做法
王海林 , 关立军 , 霍秀滨 , 闻辉 , 王宇平 , 姜丽     
吉林省吉林市卫生防疫站, 吉林市 132011

1991年, 我市被定为全国第二批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市之后,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达到了卫生部所规定的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市考核验收的标准与要求, 于1994年5月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部的验收。为进一步提高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了一些工作,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条例》 1.1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首先成立了"吉林市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主管市长和主管局长任正副组长, 卫生、公安、宣教、环保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防疫监督处), 负责日常工作。为抓好示范市工作, 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示范市达标实施方案》下发至各放射卫生防护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市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对放射卫生示范市的考核验收, 市卫生局下发了对放射卫生单位具体要求的通知。这些指导性文件的出台, 强有力地推动了示范市工作的开展。

2.2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 市政府于1992年3月组织了由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贯彻《条例》的专题会议。为了把贯彻《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到基层单位视察放射卫生工作, 并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公布于众, 市卫生局又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基层单位; 各县(市、区)举办辖区各医疗单位院长、医务科长, 放射线科主任和卫生所所长等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的学习班, 还将《条例》分发到基层放射工作单位, 形成了人人学《条例》的良好气氛, 提高了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此, 避免了过去部分单位未经登记审查, 不具备从事放射工作条件, 擅自开业的现象。

2 开展放射卫生综合监督工作, 实行规范化管理

为了控制和防止放射危害,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在开展放射卫生综合监督工作的同时, 实行了规范化管理。过去我们虽然进行了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和建章建制等工作, 但还不规范不全面, 这次用了近两年时间加强了对全市放射防护与监督监测工作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具体在以下4方面加强管理

2.1 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的管理

① 在预防和经常性监督监测工作中:一是对各放射工作单位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发证工作。至1994年5月止, 发证率达100%;二是对发证的放射工作单位的787个场所、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放射卫生监督监测, 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提出改进意见。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工作单位都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复盖率达100%;三是帮助放射工作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使防护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同时对废放射源研究妥善处理办法。②要求放射工作单位做到"四有三报告":即有统一规格的放射防护监督条例, 并展示上墙, 有统一的放射工作场所"危险"标志牌和工作信号灯; 有放射防护工作许可证; 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同时还要求做到三报告:一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工作单位要及时写出申请报告; 二是有人员更换或新上岗的工作人员要报告; 三是不慎发生放射事故要及时报告。

2.2 加强对放射卫生工作的法制管理

我们在执法监督活动中,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如行政执法监督程序, 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程序等, 以保证监督活动的有效性, 同时强调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 由市站或会同县(市、区)站对放射工作单位的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机器状态和个人剂量等每年进行一次监督、监测。对重点单位采取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特别是对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还进行通报批评, 以防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对放射事故成立由公安、卫生等部门参加的省、市联合调查组并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进行认真的调查, 并按放射防护程序采取紧急措施, 如划定污染区域, 进行现场监测与处理等, 按《条例》规定对放射事故进行认真的行政处罚。

2.3 加强对放身卫生防护监督机构的管理

过去我市放射卫生监督机构在管理上比较混乱, 应市级站管理的单位, 区站也去发许可证, 应区站管理的单位, 有的也到市站办许可证。1991年初, 在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分级管理"的文件下发后, 我市实行了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明确了责任与任务, 从而避免了监督管理上的混乱。且由于上级加强了对下级的指导, 上下级工作密切配合, 有效地把住了放射卫生的质量关。

2.4 加强对文件、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实行档案化管理是逐步将放射卫生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轨道的基础。通过预防性卫生监督, 发放或检查许可证和许可证登记以及经常性监督监测等, 掌握了放射工作的基本情况, 并及时建立了辖区基本情况档案。我们是从8个方面来建档的:①对放射工作单位按行业分类建档, 如非密封源、密封源及射线装置按单位分别统计建档; ②对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档案, 如防护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及个人剂量监测等; ③对各级放射卫生监督机构按单位分别建档, 如专(兼)职防护人员数, 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配备等; ④对国家各种法规、标准及上级文件分别建档; ⑤对主管业户的监督监测的行政行为专门建档, 如法律文书方面的记录、处罚等资料; ⑥对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单独建档, 如放射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等; ⑦对省、市、县(市、区)每年的放射卫生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及工作制度等统一建档; ⑧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按计量部门的要求建档, 如每年的校正仪器材料等。

在建档过程中, 我们力求各种基础资料完整可靠。由于分类建档管理, 给监督监测带来很大方便, 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质量。

3 加强放射卫生机构的队伍建设, 促进专业队伍技术水平的提高

我们结合示范市达标工作, 不断加强各级放射卫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建设。在深化卫生防疫改革的过程中, 为了保证完成放射卫生工作任务, 市卫生局做出规定, 市卫生防疫站必须保留放射卫生科, 县级站及厂矿卫生防疫站必须设劳动卫生科和专人负责等。并不断对放射卫生科充实力量, 市卫生防疫站放射卫生科先后调入大学本科生, 县级站也加强了力量, 过去由一人负责的现在也改为2人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在此基础上, 我们还特别注重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 组织专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班或进修学习。两年来, 共培训14期, 参加人员达1000余人。对考试合格者发了"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证率达95%以上, 收到了满意效果。

通过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市的工作, 我市的放射卫生工作有了很大进展, 但与目前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 更加努力工作, 不断提高我市的放射卫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