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4, Vol. 3 Issue (3): 161-161  

引用本文 

辛彩民, 王贵学, 孙瑞田, 侯成, 王军. 朝阳市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1994, 3(3): 161-16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3-08-04
朝阳市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分析
辛彩民 , 王贵学 *, 孙瑞田 , 侯成 *, 王军     
辽宁省朝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我市北粟于1984年和1992年先后发生了两起放射源丢失事故,均为重大责征事故,致使6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意外照射,造成了近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将事故经过及主要原因做一简介,以便吸取教训。

一 事故经过

1.1984年2月11日,某矿务局钻井队将用于测井的2枚60Co放射源调试仪器后没有入库,放在院内的空地上,无人看管,2月13日发现源已丢失,经卫生、公安部门二十六小时的查巡,在废品收购站的废品堆找到一个已破损的源罐,在盗源者家中找到两枚放射源。

2.某水泥厂在春节放假期间,值班人员麻痹大意,擅自离岗,于92年2月9日下午料位仪上的137Cs放射源被3名儿童卸下带走,至6天后巡查人员才发现放射源铅罐被砸开,放射源丢失。经卫生、公安部门的查巡,于发现丢源的第二天将源找到。

二 原因分析

这两起事故均是因偷盗而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值班人员防盗观念淡漠,疏忽大意,放射源无人看管。但其间接原因为:

1.放射防护监督部门对放射法规宣传不够和放射工作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漠、缺乏防护方面的知识,有些单位的领导对放射防护法规一无所知。

2.使用单位没有严格的执行审批制度,没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责任不明,放射源无专人保管以及没有任何危险标志。

3.放射源购进渠道混乱,一些放射源是随成套设备购进。销售单位不把关,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购进后使用单位有的怕麻烦、有的不懂,不向放射防护监督部门申请,致使多年不被发现(发生事故的一家无证使用达8年之久),造成了监督上的死角。

4.两起事故均发生在春节前后,说明在放假期间易忽视管理,没有严密的防范措施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