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4, Vol. 3 Issue (3): 143-14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4.03.007

引用本文 

王金鹏, 孙积涛, 丁崇海. 山东省1988~1993年放射源丢失事故总结与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1994, 3(3): 143-14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4.03.007.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4-07-26
山东省1988~1993年放射源丢失事故总结与分析
王金鹏 , 孙积涛 , 丁崇海     
山东省卫生防疫站, 济南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山东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在工农业、科研、医学、煤田和石油勘探等领域广泛应用,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管理不善, 放射事故时有发生, 直接影响了生产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与安全。为吸取教训, 杜绝或减少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做好放射防护工恨现对山东省近六年来发生的放射源丢失事故进行一次总结分析。

一 事故发生率与地区分布

1988~1993年的六年期间, 山东省共发生放射源丢失事故17起, 平均每年2.8起。比1987年期间, 平均每年增长0.4起。这些事故发生在16个单位, 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泰安、临沂、济宁、菏泽、东营等九个市地和济南铁路局、齐鲁石化总公司二个大型企业。以淄博、济南、青岛、烟台四市较多(淄博市3起, 其他三市各2起)。其主要原因是, 这四个市经济发展较快,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的单位较多, 事故发生的机率也相应增多。

二 事故发生的部门与特点

不同部门发生放射源丢失事故的情况见表 1。可以看出, 17起事故主要发生在工业、卫生、地质、科研4个部门。工业部门最多, 有9起, 占放射性事故总数的52.9%。卫生部门次之, 有5起(发生在医疗单位), 占事故总数的29.4%。

表 1 事故发生的部门和时间

这些事故的发生, 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责任事故多, 有15起, 占源丢失事故总数的88.2%。

(2) 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率高。如放射源被盗15起, 占源丢失事故总数的76.5%。

(3) 事故发生的时间集中。六年之中, 卫生部门有4起事故集中发生在前三年, 即1988-1990年期间, 占卫生部门事故总数的80%。在工业部门的事故中, 建材行业的水泥厂发生放射性事故的频率最高, 共有7起, 分别占全省和工业部门放射性事故总数的41.2%和77.8%, 主要集中在1990~1992年。

三 事故的类别和级别

在17起事故中, 以被盗和丢失放射源为主, 有15起, 占88.2%多其他掉源事故2起。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事故管理规定》的放射性事故分级标准, 属一般事故8起, 重大事故8起, 各占放射性事故总数的47%, 特大事故1起。

四 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近几年发生的放射性事故, 每起都造成较大损失。有的给个人造成放射损伤, 有的影响生产, 而且还要兴师动众进行查找侦破。在放射源被盗事故中, 有5枚(罐)未找回, 有2枚掉入测井深处未捞出, 共损失放射源7枚(罐), 总活度为3.2×109Bq。至于经济损失比这要大的多。据初步估算, 这17起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此外, 还给广大群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 甚至引起民事纠纷,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五 事故的原因及教训

这17起事故原因分析, 见表 2, 造成事故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表 2 事故原因分析

(1) 管理不善, 制度不健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的放射性工作单位没有设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 或设立了也没有履行其职责。有的没有安全可靠的贮源设施, 放射源存放保管不当。有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 管理混乱。医疗单位发生的5起放射源被盗事故, 大多是让患者自行使用放射源, 并自行转交, 医护人员监管不严造成的。工业部门和科研部门发生的10起放射源被盗或丢失事故, 全部是在工厂放假、设备检修、放射源停用或存放期间, 由于管理不善, 缺乏防范措施造成, 某水泥厂1986年底购进2枚铯-137放射源, 五年来使用, 长时间存放在被废弃化验室的地下室里, 无人看管, 门也没上锁, 两枚放射源在十几天内先后被盗。

(2) 法规意识淡薄。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发布己多年, 有的单位领导对放射防护工作不重视, 执行法规不认真, 未经卫生行政和公安部门许可登记, 擅自使用放射源, 直至放射事故发生后才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某医科大学附院在未办理许可登记手续的情况下, 自行购置使用磷-32胶体源2罐, 用后放置在病房阳台上, 无任何防范措施, 造成放射源被盗, 且导致病房洗刷室、水池严重污染。

(3) 放射防护知识不足, 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80年代后期, 料位计被广泛应用于我省建材工业, 由于放射防护知识不足, 安全管理措施少, 防护工作没跟上, 致使放射源被盗和丢失事故在不长时间内较多地发生。这己成为我省目前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情况新问题, 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4) 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许多群众对放射性物质危害性缺乏应有的了解, 有的贪占便宜, 偷罐弃源。有的放射工作人员思想麻痹, 操作失误, 引起事故。

六 讨论与建议

(l) 深入贯彻法规, 强化监督执法。我省近几年所发生的放射性事故, 大多数是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原因所致, 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因此, 要深入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 实行法制化管理。各级卫生行政和公安部门应根据当前放射防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抓住重点, 找出薄弱环节, 采取有力措施, 强化监督执法, 尽快改变某些放射工作单位管理不善、制度不全、执行不严、忽视安全的局面, 逐步达到科学、安全应用放射源的目的。

(2) 加强自主性管理。放射性事故分析表明, 我省全部事故都发生在应用单位。因此, 应用单位加强自主性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配备专人管理)的, 应尽早建立, 已经建立的, 要切实履行职责, 通过有效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医疗卫生单位应注意做好敷贴器等放射源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业部门尤其是水泥生产单位, 应加强工厂放假、设备检修期间放射源的安全管理, 建立防护、安全性能好的源库, 对不用或停用的放射源妥善保管, 经常检查, 防止放射性事故发生。

(3) 加强法制教育, 宣传放射卫生知识。针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技术应用日益广泛, 尤其是乡镇、村办企业用户越来越多的情况, 加强放射防护法规教育, 宣传放射卫生知识, 是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应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 使人们了解放射线的危害性和基本防护知识, 消除盲目性和恐俱心理, 对有关的从业人员, 可通过短期培训, 提高防护工作和事故处理能力。同时, 要根据放射事故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加强对应用单位遵法守法教育, 使之增强法制观念, 做好放射防护和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许可登记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对此, 国家早有明确规定, 现在仍需进一步强调, 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