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4, Vol. 3 Issue (3): 138-138  

引用本文 

陈兴安. ICRP对氡行动水平的新建议[J]. 中国辐射卫生, 1994, 3(3): 138-138.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4-02-16
ICRP对氡行动水平的新建议
陈兴安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 北京

1993年4月ICRP将“家庭和工作场所氡的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radon-222 at home and at work)的草稿分发给ICRP的每一位委员征求意见, 在这个草稿中对住宅氡的行动水平采用了200Bq:m-3, 相当于年有效剂量5 mSv; 对工作场所建议的氡的行动水平为1000Bq-3(每年6.3mSv)。经过总委员会讨论, 在1993年9月经批准的修改本中则作了如下建议。

ICRP新选择的行动水平是将年有效剂量限制在大约3~10mSv内。主委员会建议行动水平应确定在此范围内。相应的氡浓度值大约为200~600Bq·m-3, 年居住时间为7000小时, 平衡因子为0.4。对于其工人不属于职业性受辐射照射的工作场所, ICRP建议的氡的行动水平为500~1500Bq·m-3。对于实施防护系统(system of protection)的工作场所, ICRP建议一个单一的行动水平(a single action level), 其范围为700~1400Bq·m-3,相应的年有效剂量范围为5~10mSv。有关作出上述建议的理由则可查阅ICRP65号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