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3, Vol. 2 Issue (4): 172-17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3.04.015

引用本文 

赵义坊, 施日升, 王赞信. 某铀矿环境的放射卫生调查[J]. 中国辐射卫生, 1993, 2(4): 172-17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3.04.015.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3-04-19
某铀矿环境的放射卫生调查
赵义坊 , 施日升 *, 王赞信     
浙江省卫生防疫站, 杭州

对大型铀矿周围环境放射性调查及卫生评价已有报导[1, 2],近几年来,我省出现不少小型铀矿,它们多为露天,规模小洞口多,矿工多为当地居民,且离居民村庄、田地较近,又没有隔离区与生活区之分,因此给防护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我们于1989年10月和1990年6月先后两次分别对位于建德县境内的某铀矿环境、水样和民工住宅的放射性水平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査结果提出了某些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一 调查项目和测量仪器

1.项目:环境(包括矿洞、道路、居民房屋、堆矿场、水稻田等)电离辐射外照射水平;溪水和自来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和含铀量;民工住宅内衣服、鞋和使用的椅子等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仪器:FD-71闪烁辐射仪;SG-102环境γ监测仪;激光铀分析仪;FJ-2603α、β弱放射性测量装置;FJ-3350α、β表面沾染仪。以上辐射监测仪都经法定计量部门比对刻度。

二 结果与讨论 1 坏境电离辐射外照射爭平:

从洞口到第二堆矿场共测量了15处28点,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按文献[3],监测结果见表 1

表 1 某铀矿环境γ辐封水平

根据1984年浙江省环境天然辐射本底调查资料[4],本省室外天然辐射本底变化范围为2.4~19.8×10-8Gy·h-1,平均值9.3×10-8Gy·h-1;室内变化范围为6.4~50.7×10-8Gy·h-1,平均值15.2×10-8Gy·h-1, 对照表 1可见,大部分测量点的电离辐射水平在本省天然本底变化范围内。但是,在堆矿场周围和居民A屋边的菜地显然已超过天然本底水平,洞口附近和堆矿场更是超过仪器量程,这说明局部地面己明显受到放射件污染,其中居民A屋边菜地最大污染点超过天然本底20倍左右,据了解,这块菜地曾堆放过铀矿石,后来未作彻底清理与监测,变为居民蔬菜生产地。

2 水样中总α、总β、轴含量测定

被采集的水样有:自来水源水、铀矿最近的山间峡谷溪水、第一堆矿场附近溪水,村内自来水和第二堆矿场对面田沟水。测定结果见表 2

表 2 水样总α、总β、抽含量测定结果

表 2可见,不同采样点的自来水和溪水中总α、总β和含铀量均在正常范围,而第二堆矿场对面的田沟水总α、总β和铀含量则较高,与溪水和自来水相比,其中总α髙出5倍,总β高出47倍,含袖量高出126倍,造成田沟水放射性增加的原因是堆矿场没有遮风避雨设施,致使这些矿石在多次雨水冲冼下,使放射物质溶入水中,流经公路,然后流入田沟而遭污染。

3 民工衣服等表面污染測定

为了解民工衣物表面污染情况、随机进入三位民工家中,对他们的工作服、鞋和本人常使用的椅子进行了表面最高污染水平的测定,测定结果见表 3。由表 3可见,这些民工的工作服(有的也是日常生活服)、鞋和常使用的椅子表面上都发现有轻微的放射性沾染,其中民工A的衣服和鞋因未经很好清洗,所以表面沾染比民工B、C为高,调查结果发现,经很好清洗过的衣服和其它物品基本上都接近放射性本底水平。

表 3 民工衣服、鞋等表面最高污染水平(Bq·cm-2)
4 几点建议

为了保护环境和保障居民及民工的身体健康,防止放射性物质的进一步扩散,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堆矿场的防护管理。几十吨铀矿石堆在一起是个很大的放射源,堆矿场的选址要慎重,既考虑交通便利,也要与居民民村庄及主要公路保持一定距离,切不可任意指定,随便准放。堆矿场确定以后,应配有良好的防风雨、杜泄漏的防护设施,同时要缩短堆放储存时间,及时将矿石送至加工地点。

2.对居民A屋边菜地,应重新进行翻土清理,将部分含放射性较高泥土运回废矿洞,使地表γ辐射水平降低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3.重视保护水源。

4.加强对民工的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个人防护。

5.对民工进行定期查体,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参加本次调査人员还有:刘坚、金绍道,郦依华、王卫强)

参考文献
[1]
秦世忠, 等. 铀矿环境污染与卫生评价[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84(4): 38.
[2]
孟繁卿, 等. 某铀矿周围环境放射卫生学调查[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37(7): 129.
[3]
王其亮, 等. 仪器读数修正方法与居民剂量估算模式[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85(5): 7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及居民受照剂量[M]. 北京, 1936: 22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