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1, Vol. 4 Issue (4): 148-149  

引用本文 

刘学成, 韩开春, 于伯勇.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 放射卫生, 1991, 4(4): 148-149.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0-09-15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刘学成 , 韩开春 , 于伯勇     
南京铁道医学院

在交通运输中放射性物质属于“危险货物”,因此是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进行严格控制的。通常对放射性物质的运输是安全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发生运输事故,从而造成物质损失和对人体的伤害。本文着重分析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一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概况

本文对1972~1988年间,我国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发生事故的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

1 不同承运方式的事故

在发生的15起事故中按其承运方式以包裸运输事故最多为46.7%,其次是另担运输事故为39.9%。按照发生事故的级别,一般事故为40.1%,重大事故为53.2%,特大事故为6.7%。

2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性质及发生场所

铁路运输的责任事故多发生在放射性物质存放场所及装运车辆内,技术事故多发生在车站的放射性货物装卸站台,铁路放射性运输事故性质及场所的分布见表 1

表 1 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性质及场所分布
二 原因分析

政射性物质从生产单位到用户要经过中间运输过程,在此过程中往往要使用不同运输工具和不同的承运方式的托运程序。放射性货物在装卸和转运过程中,影响运输安全的因素多,涉及运输范围广,因此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多个部门和多种因素的交织,使事故的性质变得更为复杂。铁路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原因分布列于表 2

表 2 放射物质运输事故的原因分布(%)
1 放射性物质运输容器设计和结构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放射性物质运输容器尚未按国际标准进行设计,仅由放射性物质生产单位自行设计和制造。有些运输容器制造工艺粗糙,性能不符合要求,这是运输事故的最大隐患。例如有些用于固定外包装容器盖的铁箍性能较差,在运输中的振动和装卸操作很容易使铁箍脱开。当屏蔽层容器塞子松动时则导致放射源掉出容器,若为固体源就会丢失,如为液体源就会因容器打碎而造成对运输工具和环境的污染事故。由此引起的运输事故为73.2%。

2 对放射性货包装却操作制度不健全

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转运次数越多,装卸操作次数也越多,但在这些装卸操作中往往缺乏对包装进行辐射监测与安全检查,致使放射源由包装中掉失而不能及时发现。例如在一次丢失放射源事故中,直到货主取回货包后才发现放射源已经丢失。因此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应成为运输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3 放射性物质生产单位和用户违章运输

铁路部门对放射性包装的检查中发现有些放射性物质生产单位与用户为了节省运输费用,有时会不顾安全防护原则,在小容器中放入大活度的放射源或在一个容器中放入多个较大活度放射源;更有甚者,将大活度放射源作为普通货物托运。有些放射性物质用户常把废源放入空包装内而作为普通货物运输;有的用户将未开包使用的货包件为空包装托运返厂,这些违章运输是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的重要隐患。

4 运输人员防护知识不足操作失误

铁路运输放射性货物多采用兼职性的轮班制,所以放射性货物运输人员绝大多数为非专业人员,因此辐射防护知识不足,安全观念薄弱,容易发生操作失误,如搬运中倒置放射性货包,当屏蔽层容器的塞子脱落时,放射源就会掉出打碎而造成污染事故。

5 放射性货包存放中管理不善

有的车站没有放射性货物的专用仓库,甚至没有放射性物品的专用货位,造成存放管理不善,增加了放射源被盗的可能性,有些车站发生源被盗事故正是由此造成的。

6 特别意外事故

这类事故是客观原因为主所导致的事故,是主观上难以完全避免的事故,例如因铁路路基自然下沉所致的翻车事故等。由此原因所致的特大事故发生过一次,造成了重大损失。

三 预防措施 1 改进运输包装设计加强包装质量管理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我国放射性物质包装设计应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向各成员国推荐的放射性物质包装标准系列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经严格的包装试验,当试验合格时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投入使用。这是包装设计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减少运输事故的重要措施。

2 加强运输过程中防护监测与安全管理

实践证明,要保证安全就必须对运输过程中各重要环节及时进行放射性监测和安全检查,包括对货包的外观、重量、温度、压力、气密性、辐射水平和表面污染等。由此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对运输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的技术培训

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培训能够增强对运输安全操作与防止运输事故的意识;通过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防止事故发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人的因素,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

4 加强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根据国务院1989年发布的44号令中规定,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各类货包均应经县以上运输和卫生行政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根据文件精神,铁路部门制定运输放射性物质卫生防护规定和运输安全管理系列法规。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对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各车站运输的放射性货包进行全面核查工作,这对保障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安全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