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4 Issue (2): 70-70  

引用本文 

孙淑云. 沈阳市对放射工作人员实行发放《操作证》制度[J]. 放射卫生, 1990, 4(2): 70-70.
沈阳市对放射工作人员实行发放《操作证》制度
孙淑云

为贯彻执行《条例》,1990年开始全市统一计划,区(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对医用诊断、工业探伤、放射性同位素应用等各类专业人员分期分批的举办了各类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班。由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统一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讲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同时组织培训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条例》、《标准》等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组织观看x线防护录像片,收听贯彻《条例》的全国电话会议录音,使参加培训人员受到了全面的放射防护知识、基础理论的教育。最后通过统一考试,合格者发给《沈阳市放射工作操作证》。同时明确规定:凡新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前都必须进行培训,持《操作证》者方能上岗工作。目前,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已进行了6800余人次的培训,使每个放射工作人员平均受到2次以上的放射防护知识教育,从而促进了放射防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