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4): 169-170  

引用本文 

关数荣, 张秀霞, 白玉书, 李金榜. 含镭夜光粉作业人员的细胞遗传学观察[J]. 放射卫生, 1990, 3(4): 169-170.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0-07-16
含镭夜光粉作业人员的细胞遗传学观察
关数荣 , 张秀霞 , 白玉书 , 李金榜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

自天然放射性元素镭被发现后,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用镭作为夜光涂料的激发能源,我国应用夜光涂料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虽然近几年来作为夜光涂料的镭已被钷——147所取代,但对曾接触镭作业的涂描工人作出正确的健康评价和远后效应观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系对18例夜光粉涂描工人的细胞遗传学的观察结果。

一 材料和方法

1.观察对象:选择接触含镭夜光粉涂描工18人作为实验组,其中部分工人先从事含镭夜光粉作业,后改为含钷-147夜光粉作业。在检查前半年无其他射线接触史。实验组18人中,男11人,女7人。平均年龄41.4 ±5.8岁,平均工龄9.4±4.9岁。从事含镭夜光粉作业期间每天工作6~8小时,1982年底全部脱离涂描作业。另外选取无接触史的其他工79人为对照组,染色体30例,男29例,女1例,平均年龄28.1±9.6岁;微核49例,男44例,女5例,平均年龄30±11.1岁,检查前半年内无射线接触史。

2.标本制备和分析方法:染色体采用微量培养法[1],全血培养52小时,用稳定性畸变分析方法,每例观察100个中期分裂细胞。畸变类型包括①稳定性畸变:易位、倒位和缺失;②非稳定性畸变:双着丝粒体、环、断片和微小体;③染色单体畸变:单体断裂、互换和间隙。

微核采用甲基纤维素浓集琳巴细胞法,判断标准同文献[2],为避免计数部位不同所造成的误差,计数涂片的中1/3部位[3]每例计数2000个淋巴细胞,以千分率(‰)表示。

二 结果

1.染色体畸变:实验组分析1861个中期分裂细胞,对照组分析3000个细胞,结果见表 1表 2

表 1 含镭夜光粉涂描工人柒色体型畸变分析    (‰)

表 2 含镭夜光粉涂描工人染色体及染色单体时变分析      (%)

表 1可见,实验组各类型染色体畸变都明显高于对照组,X2检验表明,除易位差异不显著外,其余畸变两组间皆有显著性差异。表 2是把染色体型畸变按稳定性和非稳定性进行统计分析,并列出单体畸变。检验结果,上述指标两组间皆有显著性差异。

2.微核:将两组观察结果列于表 3

表 3 含镭夜光粉涂描工人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率

表 3可见,实验组的微核细胞率、微核率和微核阳性检出率都明显高于对照组,经X2检验皆有显著性差异。

三 讨论

1.细胞遗传学改变与工龄关系:本文18例涂描工人的染色体畸变细胞与工龄相关系数γ=-0.2492,自由度n'=16,P>0.05;微核率与工龄相关系数γ=0.2006,自由度n'=16,P>0.05。尚未发现染色休畸变率和微核率与工龄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此问题有待进一步观察研究。

2.细胞遗传学改变与脱离镭工作时间关系:在18例受检人员中,脱离含镭夜光粉作业时间,最短为2年,最长为23年,平均13.0 ±7.6年,长时间脱离工作后,染色体畸变率仍比对照组有显著意义的升高,这与Boyd等[4]对62名夜光涂描工人染色体畸变检查结果一致,该作者在分析结果后指出:与对照组相比,体内放射性越高,染色体结构畸变率也随之增高。即使体内镭在最大容许水平之下,也观察到染色体畸变明显高于对照组。我们对18名涂描工人的染色体畸变与脱离工作时间(年)相关分析也表明,脱离夜光粉作业多年后,微核率仍明显高于对照组,与脱离含镭作业时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3.染色单体畸变:从表 2可见,涂描工人平均染色单体畸变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染色单体畸变增加,是内照射的特点,同时也与夜光粉涂料多用苯类等有机物作溶媒有关。

由于镭的物理半衰期及在骨中的生物半排除期相当长,尽管脱离接触镭作业的时间较长,体内仍有一定的残留量,对靶器官进行照射。有些非稳定性染色体畸变可能丢失,但又有新的畸变被诱发,致使受检者细胞遗传学指标,在相当长时间内,呈现异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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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璀珍. 稳定性染色体畸变在远期辐射研究中的应用[J]. 辐射防护, 1983, 3(1): 70.
[2]
白玉书, 等. 60Coγ线照射离体血诱发的淋巴细胞微核率与剂量关系[J]. 遗传, 1982, 4(3): 7.
[3]
白玉书, 等. 关于血细胞微核计数方法的探讨[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83, 3(6): 31.
[4]
Boyd E, et al. Chromosome studies on women formerly employed as luminous-dias painters[J]. Brit. Med J, 1966, 1: 377. DOI:10.1136/bmj.1.548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