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4): 164-165, 167  

引用本文 

刘学成, 韩开春, 于伯勇, 高生伟, 马跟东, 胡恒旭, 海涛, 袁兆广, 郑英龙, 张世杰, 张照东. 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卫生防护现状与评价[J]. 放射卫生, 1990, 3(4): 164-165, 167.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89-11-03
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卫生防护现状与评价
刘学成 1, 韩开春 1, 于伯勇 1, 高生伟 1, 马跟东 2, 胡恒旭 2, 海涛 2, 袁兆广 2, 郑英龙 2, 张世杰 2, 张照东 2     
1. 南京铁道医学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核能与核技术的开发利用,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利益,与此同时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与放射性核素产品的种类与数量亦显菩增加,给铁路的安全防护带来了新课题。因此必须加强放射卫生防护与安全管理,以保障运输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为此,对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卫生防护现状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 放射性货物流通量

近年来放射性货物的运输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以1986~1987年为例,每年承运各种类型的放射性货包约8~11万件,其中包裹占33.2~34.4%,零担占58.6~60.0%,整车为6.8~7.1%。

按照放射性货包的运输等级(根据货包外部辐射水平的高低将货包分为4个运输等级),各级货包的年运输量分别为66.7~ 91%(Ⅰ级)、2.5~33%(Ⅱ级)、0.2%(Ⅲ级)和0.1~6.3%(Ⅳ级)。说明所运货包中,Ⅰ级者占绝大多数。

按所运输的放射性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其存在形式分类,其运输量最大的是矿石与矿砂,占71.4~97.4%,其次为化学试剂与化工制品,占1.6~23.4%,工业制品及其它占0.1~3.5%,其余,如放射性核素、裂变产物以及固化废物与污染物等,所占比例均不到1%。

二 放射性货包自然损伤率及表面辐射水平

1.放射性货包自然损伤率:运输放射性物质,除少数低比放射性物质的铀矿石、钍矿石可用自备车作散装运输外,其它均应包装后才能运输。我国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包装,基本上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向各成员国推荐的包装标准[1].我们对当前铁路运输中使用的包装进行了运输中货包自然损伤率的调查,结果表明,在4462个货包中,破损97个,自然损伤率为2.2%。其中,货包脱箍占1.7%,货包裂缝0.4%,货包凹陷0.07%,货包破裂0.04%。

2.货包表而辐射水平:按照放射性货包运输规定的限值,我们对不同运输等级的放射性货包作了检查测定,结果见表 1

表 1 放射性货包表面辐射剂量与污染水平

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放射性货包表面γ剂量率超过《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规定的限值2者占2.1~4.6%。其主要原因有二:①负责对货包辐射水平检测核查工作的单位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核查;②放射性核素生产单位为降低运费忽视安全规定,使包装内活度增大,超过包装的限量要求。因此,为保障运输安全,应加强对放射性货包的剂量核查工作。货包丧面的放射性污染未超过规定标准。

三 运输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与设施的辐射水平调查

对装卸人工放射性货物的工作场所如货物堆放场、仓库、行李房、装卸货物台、站台下路基以及运货车辆、工具设备和劳保用品的γ剂量率与表面污染的调查表明,一般是仓库、行李房的γ辐射水平较高,少数仓库的γ辐射水平在1700-3480×10-8Gy ·h-1.其他工作场所γ剂量率平均值在8.3 ~13.9×10-8Gy·h-1之间。工作场所α、β放射性物质的表面污染数值虽然偏高,但均未超过规定的控制水平[3]

装卸低比放射性物质如铀、钍矿石和各种矿砂的工作场所,除少数车站路基被放射性矿石掩埋的路段γ辐射水平较高外,一般都不太高,但α、β放射性物质表面污染都比较重,有些矿石、矿砂堆放场和仓库α污染可在270-370Bq·cm2,高出国家规定标准的数十倍,这是值得注意的,应采取治理措施,改善防护条件。

在装运放射性货物的车辆中,对装运人工放射性物质的车辆,由于完全是经过包装的货物,只要包装完好,未发生泄漏,车辆和运输设施则不会受到污染。但由于运输放射性矿石、矿砂的车辆和设施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如装运铀矿石的K4型铁质翻斗车和木质M11型敞车,由于矿石的撞击和磨擦,车箱内表面非常粗糙,消除污染十分困难,所以这类车辆多有严重污染,应采取有效的去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的扩散和转移。

四 运输人员的受照剂量

在左胸前佩带LiF(Mg·Cu·P)TLD剂量计,测得115名运输人员的受照剂量,详见表 2.所测剂量数据说明,货运员和搬运工的受照剂量高于行李员和装卸工,这与前者接触放射性货包的频度相对较高和时间较长有关。但均低于每年5mSv的剂量限值[3]

表 2 运输人员受照剂量(1988)
五 放射性运输事故

本文统计分析14例放射性事故的类型(见表 3),其中货包漏泄和表面污染事故发生几率较大,各占28.6%。其次为外照射事故和放射源丢失。分别占21.4 %和14.3%。放射源被盗事故亦偶尔发生。

表 3 运输中放射性事故
六 运输放射性物质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放射防护正当化、最优化和剂量限制的三项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的国情,运输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配套法规,保障联运安全:应在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基础上,制定能协调我国铁路、公路、水路与航空等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管理的配套法规,以使放射性货包在联运过程中保持安全管理的协调一致。

2.研究设计我国新型的组件包装:国家辐射防护部门和运输部门应会同生产厂家,开展放射性物质运输容器的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究,使运输包装标准化、系列化。同时对各类包装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和生产我国新型的组件包装。

3.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和放射性监测工作:应制定“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卫生防护规定”,明确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安全管理程序、放射性监测方法、任务与要求以及运输人员的健康管理等。

4.加强对运输人员的技术培训: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运输的责任感和防护意识,减少和防止操作失误和管理不当,正确对待安全防护与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建立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技术训练:应建立处理紧急事件的应急组织,或对放射防护监督监测人员进行事故条件下的应急训练,使能正确地处理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掌握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及事故发生后处理的方法和要求,如事故现场的隔离、人员的撤离、污染的控制和立即要采取的行政、技术措施等。

参考文献
[1]
IAEA. Regula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radiactive materials SS[J]. No 6 Vienna, 198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M]. 铁道出版社, 168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中国标准出版社,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