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4): 150-151  

引用本文 

李学成. 我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进展[J]. 放射卫生, 1990, 3(4): 150-15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0-03-08
我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进展
李学成     
卫生部卫生监督司

我国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普遍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到1989年底,据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共监测7.5万人次。现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总结分析如下。

一 进展情况

1.部分省市监测人数及其年剂量当量均值:对17个省市的统计表明,共监测31440人次,其年剂量当量均值范围为0.49~2.67 mSv,不同省市高低相差5倍。详见表 1

表 1 部份省市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均值

2.部分省市放射工作人员剂量当量分布:16个省市的统计数字表明,共监测28946人,其年剂量当量 < 5 mSv者占92.88%;≥5mSv者为4.57%;≥15mSv者为1.73%;≥50mSv者占0.82%。由此说明,92.88%的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低于年限值的1%,95%以上低于年限值的3/10。

3.部分省市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年均剂量当量值:13个省市的调查结果表明,年均剂量当量较高的是医用X射线诊断和工业探伤人员,详见表 2.在放射诊断人员中,乡镇医院最高,为1.98mSv·a-1;其余依次为县级医院(1.39mSv·a-1)、市(地)级医院(0.89mSv·a-1)和厂矿部队医院(0.64 mSv·a-1)。这可能与乡镇医院的X射线设备简陋、防护条件差、应用技术不佳以及以胸部透视和X射线透环检查为主等多种因素有关,值得引起重视。

表 2 部份省市不同工种放射工作人员年均剂量当量位(mSv·a-1

综上所述,我国监测结果说明,虽有90%以上的放射工作人员,其年剂量当量值低于年限值的1/10,但与UNSCEAR1982年发表的一些国家的数据相比,仍偏高(详见表 3),表明我国的放射防护工作还必须改进。

表 3 部份国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二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全国普迎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已经五年,剂量计(LCD)和佩带盒还没有很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监测工作的开展。高质量LCD片和佩带盒亟待统一。只要牵头单位和国内有关单位组成一个研究小组进行研究,在短时间内即可解决。

2.监测周期虽然有规定,但各地执行不一。多数是1~2个月,也有3个月,甚至5个月的。应该研究一个适宜的监测周期,统一执行。

3.注意抓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比对”改进监测技术,力求全国数据有可比性。

4.关于监测覆盖面应根据各地情况逐步扩大,对那些单位小、放射设备又差的,应及早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5.发现超过限值的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假像。另一方面让被监测单位和个人受益,及时得到保护,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6.进一步宣传个人剂量监测的意义。对个人剂量监测的要求,在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又有明文规定,放射卫生监督部门应严格执法,做好监测。被监测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和落实这个“条例”,组织好个人剂量监测。

在个别地区对个人剂量监测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剂量不大,不必长期监测,这种模糊认识影响工作的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是随时了解放射工作人员工作中受照剂量和防护措施是否有效的简便方法,应该坚持常年进行,监测出来的剂量小是正常的,也是我们防护工作渴求的结果。

(本文资料来源于1989年12月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所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研讨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总结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