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3): 137-137  

引用本文 

王苏洪. 安徽芜湖市对使用射线探伤单位颁发《放射卫生许可证》[J]. 放射卫生, 1990, 3(3): 137-137.
安徽芜湖市对使用射线探伤单位颁发《放射卫生许可证》
王苏洪

为贯彻《条例》和省市有关放射卫生防护的规定,芜湖市卫生局、公安局于九〇年二月份对全市使用射线装置探伤的单位进行了联合监督监测。制定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发证条件。符合条件的将颁发《放射卫生许可证》,准许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只发给《临时放射卫生许可证》,并责成限期改进。逾期不行改进者将由放射防护监督机构给予处罚。

检查结果,43%的探伤单位领取了《放射卫生许可证》。57%的单位防护不合格,只发给临时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