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3): 103-103  

引用本文 

陈惠英. 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几项措施[J]. 放射卫生, 1990, 3(3): 103-103.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0-06-16
贯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几项措施
陈惠英     
吉林省卫生防疫中心放射卫生防护所, 长春

为认真贯彻《条例》,推动我省的放射防护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 广泛宣传,组织学习培训 1 街头宣传

我们利用学雷锋做好事的日子,在街头播放全国贯彻《条例》的电话会议的录音,宣讲《条例》的精神及其重要意义。

2 张贴宣传单

我省印制了大量的大张《条例》宣传单,发放至全省各应用单位,做到每个场所都有条例,各地必须张贴,作为今年检查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3 会议宣讲学习

在全省卫生防疫/站(所)长会议和全省各地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负责人会议上,宣讲《条例》,使其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了解《条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由于引起领导重视,会议结束后,又有四平、辽源和通化地区站相继成立了放射卫生防护科,从组织上保证了《条例》的贯彻执行。各地区放射防护负责同志表示努力工作,把《条例》贯彻好,出色完成全省防护工作。3月7日在长春由省卫生厅组织,召开了由省环保局、省公安厅、白求恩医大和应用化学研究所等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电话会,收听全国贯彻《条例》的电话会录音报告。

4 举办学习班

于3月25~30日在长春举办了有卫生、铁路、油田、化工等行业74人参加的宣贯《条例》学习班。会上除宣讲《条例》、收听全国电话会议录音之外,还学习了基本的放射防护知识和国家颁布的有关卫生防护标准和管理文件,省卫生厅防疫处处长到会作了“如何贯彻《条例》做好吉林省放射防护工作”的讲话。使到会同志受到鼓舞,表示要学好《条例》,做到知法、守法、执法。

5 组织学习

在省放射防护所内,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条例》,了解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等。要求在实际防护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所内统一命题考试,全体同志参加,到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 落实《条例》精神,加强防护管理 1 制定新的防护工作目标

年初,在学习和贯彻《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新目标,重点要求全省各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底数清楚,保证X线机、同位素使用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体检等各项工作的合格率和建档率的完成。

2 筹措资金,加强基础建设

为落实《条例》精神,我们向省卫生厅积极提出落实《条例》的建议,请求厅领导给予一定的重视和支持,调拔部分经费,以加强基础仪器设备建设,扩大宣传,印制宣传手册等。

3 协调关系,落实《条例》

在《条例》发布之后,我们主动与省环保局、省公安厅联系,沟通情况,正在筹备以三个部门的名义,联合召开落实《条例》的大会,以加强防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