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2): 89-89  

引用本文 

陈惠英. 贯彻“条例”举办全省学习班[J]. 放射卫生, 1990, 3(2): 89-89.
贯彻“条例”举办全省学习班
陈惠英

贯彻“条例”举办全省学习班为落实“条例”,吉林省卫生防病中心防护所于1990年3月26日~3月30日在长春举办了全省县以上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及铁路、医院、科研、学校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学习班。

学员们经过五天的基础专业、国家标准、法规学习后,重点学习了“条例”,并收听了中央卫生部公安部、国家法制局、环保部召开的贯彻条例电括会议的录音。借“条例”的东风,把全省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