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2): 56-58  

引用本文 

朱昌寿. 食品放射性污染限值标准与监测[J]. 放射卫生, 1990, 3(2): 56-58.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0-02-07
食品放射性污染限值标准与监测
朱昌寿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

1986年4月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发生严重事故后,由于放射性污染的范围和程度都是从未有过的,引起各国政府和公众的关注。从保护人体健康,减少不必要的电离辐射照射的角度考虑,许多国家都加强了对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的监测,尤其在国际贸易中,对从苏联和欧洲出口的食品更加重视。在食品放射性监测实践中,各国都制订了进口食品放射性污染的限值标准(或称行动水平),以利于监测的执行。近年来WHO、FAO和IAEA等国际组织相继召开会议,寻求制订一个国际上通用的限值标准的可能性。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食品种类和年消费量也有很大差异,给制订统一的国际标准带来一定困难。本文简要介绍有关食品放射性污染限值标准的制订现状。

一 国际贸易中食品放射性行动水平的制订依据 1 制订食品放射性行动水平中考虑的因素

在国际贸易中,对食品首先应考虑是无害和安全的,在安全的限量上应有足够的多余的量,但同时还应考虑在国际贸易中易于执行、减少阻碍,并保护农渔业财团的利益。其次,这一限值的导出应是对食品和卫生部门都是简单易行的:此外,这一行动水平应订为国际食品放射性核素暂行行动水平,简称为“IRALFS”,用Bq/Kg表示,“暂行”意味着随着知识和经验的累积这一标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修订。

各国主管当局考虑到特殊年龄组和关键人群组,以及不同核事故的情况,都希望在本国建立不同的管理水平。

2 行动水平建议值的提出依据

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的行动水平是指当食品中放射性含量低于此值,在国际贸易中对此类食品或饮料不必再采取任何干预或进行正当化分析。其制订的依据是以ICRP、IAEA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CE)等的剂量限值标准给出的。其剂量限值见表 1

表 1 ICRP给出的剂量限值

剂量转换因子(Sv/Bq)是建立一个照射剂量(Sv)与食入或吸入放射性核素(Bq)的关系,用相应的代谢和剂量模式推导出来,本文用的食入的剂量转换因子是根据1CRP第30号出版物中的参数计算得出的。

3 行动水平的导出

对放射性核素A,IRALF值的导出可按下式得出:

放射性核素年摄入量限值是由剂量限值和相应的食入剂量转换因子来计算的。

导出的IRALF分两组,婴儿组按食品每天食用1Kg,剂最转换因子的推导摄用Johnson和Dunford的资料,见Dosc Conversion factors for intakes of selected radionuclides by infants and adults(Atonnc Encrgy of Canada Limited AECL-7919(1983))。成人组是假设食品食用量为2Kg/天和ICRP第30号出版物中给出的剂量转换因子。

在计算IRALF值还给出以下的假设。

(1)消费者个人假设100%的食用受污染的食品:

(2)参考年食品消费量假设婴儿为375Kg;成人为750Kg;

(3)放射性核素半衰期小于70天的,有效食品消费量摄用相当于5个半衰期时间内的食品消费量;半衰期大于70天的,按年食品消费量计算。

现以131I为例,共IRALF的推导如下:

成人: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限值(131I)为:

婴儿:放射性核素年摄入量限值(131I)为:

二 食品放射性核素限值标准制订现状

1986年12月FAO在罗马召开专家会议,对食品放射性核素的行动水平的制订进行协调。当时,试图在国际贸易中订出统一的国际暂行标准,FAO建议给出两种水平,即事故当年和以后延续若干年分别给出行动水平,表 2给出了FOA提出的暂行行动水平建议值。但并未取得统一的认识。

表 2 食品放射性核素暂行干预水平(IRALF)

1988年WHO公布了重大核事故导致广泛放射性污染的限值导则,这只为核事故后对较远地区供国家管理部门制订食品放射性跟值时参考;不适用于被企业正常运转或核事故现场。WHO给出的导出摄入限值是以最大年待积有效剂量当量为5mSv(500mre m)和对甲状腺最大待积剂量当量为50mSv(5rem)为依据而制订的。表 3以高剂量转换因子组(锕系核素)和低剂量转换因子组(其它核素)分别给出了干预水平的导出值。表 4是WHO对婴儿牛奶和饮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导出干预水平。

表 3 WHO提出的食品放射性核素导出干预水平(DIL)

表 4 WHO对婴儿牛奶和饮水中DIL的导出值(Bq/L)

WHO给出的是导则,各成员国可据此完善本国的限值水平的修订,但在国际贸易中还有更复杂的问题,这样,WHO和FAO在1988年又联合提出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食品放射性核素限值的建议,这个值是假设人均食品年消费量为550Kg提出来的,见表 5

表 5 FAO/WHO提出在国际贸易中食品放射性核素限值(剂量参考水平:5mSv)
三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后一些国家的食射食品放射性限值标准

在苏联这次事故后各国主管当局都制订了适用于本地区的食品放射性限值标准,并用于进口食品的监测中。表 6表 7例举一些国家的限值,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限值水平有较大差别,这给制订国际统一的标准带来困难。

表 6 各国食品中134Cs/137Cs污染限值(Bq/kg)

表 7 各国对食品中131I的污染限值(Bq/kg)

在1989年由WHO和FAO联合组成的食品准则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国际贸易中食品放射性污染水平的导则。其中对镅和钚的限值为10BQ/Kg;90Sr为100Bq/Kg;131I和137Cs(可能还有134Cs)为1000Bq/Kg。以上是对成人的限值,牛奶和婴儿食品中的水平为:镅和钚为1Bq/Kg;131I和90Sr为100 BQ/Kg:137Cs为1000Bq/Kg。这与表 5中由WHO和FAO1988年提出的建议值没有新的修改。

四 讨论

1.为保证上述食品放射性污染限值标准的执行,必须加强对食品,尤其是进口食品的监测。在监测中应考虑以下几点:

(1)放射性核素主要考虑131I、134Cs和137Cs,在一次事故释放后的两个月内可测131I,以后主要考虑134Cs和137Cs。在某些情况下还应考虑对90Sr和239Pu进行监测。

(2)食品样品的采集和采样点的确定应考虑核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对粮食、蔬菜应选正在生长中大面积播种区使其有代表性。进口食品根据是散装还是有包装确定其样本容量和采样方法。

(3)放射性核素分析测量方法应有质量保证措施,其中包括采用标准分析程序、参加国际或国家级比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由IAEA分析质量控制处(AQCS)提供的放射性标准源。

2.我国进口食品的卫生检验由各地区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所负责,其中对放射性监测指标由卫生防疫站、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所承担。但在对食品和材料中放射性核素行动水平尚未订出国家标准,食品放射性监测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分工不明确之外,建议领导机关组织协调,加强对食品放射卫生监测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FAO, Recommended Limils for Radronuclide Contawinction of Foods. ESN/MISC/87/1.Dec.1986.
[2]
K.C.Dillai Cntenia for Safe Levels of Radioactvitv in Food, BARC, Bombay, May, 1989.
[3]
《国际原子能机构微讯》1980, 第4卷.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