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0, Vol. 3 Issue (1): 31-31  

引用本文 

李季安, 王朝益. 江西省验收换发《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J]. 放射卫生, 1990, 3(1): 31-31.
江西省验收换发《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
李季安 , 王朝益

为了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的审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监测报知能力。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使放射性同位素在工、农、医、科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会同省公安厅、卫生厅、省科委对全省100多个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认真地进行检查,验收并换发使用许可证。

通过验收换发许可证,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了关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保管、运输、安全使用等制度,有效地防止了放射源丢失、被盗等放射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