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军事建设是关乎一个国家安危的大事,也是影响国防成效的关键,正如孙子所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在历史上,武装冲突与战争始终伴随着人类的活动,军事史遂构成各个民族、国家演进历程的重要内容。历史悠久的中国,各种战争、军事活动同样突出,或维护了政权的生存,支撑了文明的成长;或导致了王朝的衰亡,破坏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故探究中国军事史上的各种问题,总结其中的成败及其经验教训,不仅可以深化中国历史的学术研究,也能为当今国家的国防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栏目即围绕上述宗旨,刊发中国军事史的相关专题论文。
主持人:西北大学历史学院院长陈峰教授。
在中国历史上, 两宋给后世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莫过于文盛武衰。元代史家修《宋史》时即评说道:“宋恃文教, 而略武卫。”[1](P14171)两宋文教空前昌盛的成就, 已得到海内外学者的高度评价, 而其长期边防的困境, 特别是先后两次亡于边患的结局, 同样备受后世瞩目。对于宋朝边防以“积弱”著称的格局, 学界已有颇多论述①, 但专就其治军特点与边防之间的关系问题, 仍关注不够②, 故有必要进一步探究。
① 现有的研究论著, 已对此问题论述颇多, 其中代表性的成果有:钱穆《国史大纲》(下册), 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邓广铭《北宋的募兵制度及其与当时积弱积贫和农业生产的关系》, 《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 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 中华书局2011年版; 李华瑞《宋朝“积弱”说再认识》, 《文史哲》2013年第6期;等等。
② 魏福明对北宋治军之道定义宽泛, 也未深入分析其与边防成败的关系,参见魏福明《北宋的治军之道及其启示》,《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一、宋朝制度设计中的制衡原则及其治军体现宋朝出于确保中央集权统治稳定的目的, 在政治与军事制度设计中, 竭力贯彻分权制衡的原则, 以此分散文武官僚与重要机构的权力, 分化事权便成为宋朝政治规则的基本特征。其中围绕控制兵权所过度推行的制衡原则, 又尤为突出, 就此形成了鲜明的治军特点。
宋朝自建国伊始, 就充分汲取唐末五代百余年战乱的教训, 高度重视“君弱臣强”与统治秩序败坏的重大积弊, 因此厉行强化中央集权, 在施政上力求防范各种内患的威胁, 即所谓“事为之防, 曲为之制”[2](P382), 就此形成宋朝“祖宗之法”的核心精神[3](P280)。为此, 宋朝在政治与军事制度设计上刻意强调分权制衡的原则, 不断对朝政体系加以改造。从政务运行上看, 如所周知, 首先,对中央机构的事权进行分割, 其中最高决策机关由宰相负责的中书(后改称三省)与枢密使(知枢密院事)掌管的枢密院分立, “对持文武二柄, 号为‘二府’”[1](P3798), 军政互相分权, “凡政事送中书, 机事送枢密院, 财货送三司, 覆奏而后行”, “著为定制”[2](P708)。同时, “二府”皆安排正副职多人, 彼此牵制; 而其他较为重要的机构也多重叠设置, 以相互掣肘。其次, 在地方行政体系中同样落实制衡的原则, 其中最高区划的路级组织就分别设立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安抚司及提举常平司等多个机构, 互不统属, 使得任何一方都无法主宰本路; 在州级长官的知州之外则设通判一职, 以制约知州。再次,实行官职与差遣分离的制度, 即原本中央机构中的各级官职如没有差遣事权, 便为名义上的寄禄官, 仅标志地位与俸禄的高低, 而实际行使的职权则由专门受差遣的官员负责。史称:“诸司互以他官领之, 虽有正官, 非别受诏亦不领本司之务。”[1](P4029)这种名实脱节的制度显然有利于皇帝操控人事权, 可以任意调动官员, 却不至于引发骚动。最后, 还赋予御史台、谏官以及路级诸司极大的监察权, 对宰相以下百官加以监督与制衡。通过诸如此类的制度设置, 宋中央牢固地掌握了政务运行的大权。需要指出的是, 相权在北宋中叶以后虽然有所提升, 甚至宋孝宗以降还出现了宰相兼任枢密使的惯例, 以至于南宋后期因此产生了权臣, 但总体上皇权下的制衡机制并未丧失, 这正是宋中央集权体制与秩序始终得以维系的根源, 也是权臣无法篡位的主要原因。
相较于对行政权的重视, 宋统治者对兵权的控制殚心竭虑, 也更加重视制衡的作用。可以说, 宋朝在治军上实行的制衡原则, 贯穿于兵权运作的各个重要环节, 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若干个层面。
其一, 最高军事决策上的分权。通常情况下, 中书、枢密院大臣分别提出军事决策建议, 然后由皇帝做出裁决。如宋人所说的“每朝奏事, (枢密院)与中书先后上所言, 两不相知, 以故多成疑贰。祖宗亦赖此以闻异同, 用分宰相之权”[4](P52), 虽意在强调分割宰相权力, 其实也表明枢密院同样不能独自负责重大军务。这种军事决策上的互相牵制原则, 贯穿于宋代大多时期, 只是到南宋后期才发生变化。
其二, 调兵与统军的牵制。枢密院虽属最高军事机关, 掌握调兵权, 但却不掌管军队, 北宋时期统军权归禁军统帅机构的三衙。南宋最初设御营司统管所有军队, 以后则因战事频繁, 遂先后以大战区的都统制司、制置司、宣抚司及都督府等直接统军, 形式上并归枢密院管辖。就此构成调兵权与统军权的分离, 如北宋人指出:“天下之兵本于枢密, 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 京师之兵总于三帅, 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上下相维, 不得专制。”[5](P305)宋人还评说道:“兵典以枢密, 宰相可知之而不可总之; 三帅可总之而不可发之; 发兵之权归枢密, 而枢密置使必置副, 欲彼此相制也。”[6](P519)由此, 宋朝将发兵权和握兵权对立起来, 所谓“兵符出于密院, 而不得统其众; 兵众隶于三衙, 而不得专其制”[7](P864)。在“枢密掌兵籍、虎符, 三衙管诸军”的同时, 还由“率臣主兵柄”[1](P3799), 从而巧妙地将兵权一分为三, 以便互相牵制。
其三, 统军权的分割。宋初, 既有的殿前司、侍卫亲军司两大禁军统帅机构位高权重, 其正副职将帅皆握有较大的统兵权。随着收兵权举措的推行, 宋廷逐渐将以上两司正副职架空, 继而将侍卫亲军司下的马军、步军司分立, 从而形成三个帅司鼎立的格局, 即所谓的“三衙”, 由此造成统军权进一步分割牵制的结果。
其四, 将帅与监军之间的掣肘。按照宋朝治军规则, 凡是出征作战, 主帅之外必设监军之职, 如宋初的都监, 以后则改称监军。监军的地位虽然低于带兵将领, 但因受命皇帝而拥有监督之权, 故可以“口含天宪”制约主帅。在北宋中后期, 皇帝还派出宦官直接参与监军甚至领兵, 进一步牵制将帅行动[8]。另外, 军中又有走马承受公事一职, “虽名承受, 其实监军”[9](P4069), 专责报告将官与军队的动态, 往往多由宦官担任, “以察守将不法为职”[1](P13644)。
其五, 文武的相互制衡。宋太祖朝沿袭传统, 仍以武官负责枢密院。从宋太宗朝开始, 在枢密院中兼用文武, 以互相牵制。宋仁宗以后, 逐渐以文臣取代武官[10]。同时, 宋初由高级将帅担任都部署一职, 负责军事行动。从宋真宗后期开始, 逐渐参用文臣指挥军队。到宋仁宗朝以后, “以文驭武”方针盛行, 不仅以文臣主导枢密院决策, 并将军事指挥权归属文官, 确立了文臣主持所有战区的规矩, 正如宋人所说:“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 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武人为总管, 领兵马, 号将官, 受节制, 出入战守, 唯所指麾。”[11](P724)[12]到南宋初期, 因旧有秩序暂时破坏, 一度出现过韩世忠、岳飞等将帅独立指挥大军的局面。但随着“绍兴和议”后第二次收兵权, 文官大臣又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对大战区指挥权的控制。此外, 宋高宗朝还规定:“每路文臣为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 总一路兵政, 许便宜行事, 武臣副之。”[13](P161)至宋孝宗时期, 已完全恢复这一安抚使制度。
最后, 军队部署上的“内外相制”。宋太祖时期, 创设了“内外相制”或称“内外相维”的原则, 将大约半数的军队驻守于京畿地区, 其余分布于外地, 以互相牵制, 其目的是“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 则无外乱; 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 则无内变”[2](P7883)。事实上, 京畿的驻军同样如此, 所谓“京师之内有亲卫诸兵, 而四城之外诸营列峙相望, 此京师内外相制之兵也; 府畿之营, 云屯数十万之众, 其将、副视三路(河北、河东和陕西三路)者, 以虞京城与天下之兵, 此府畿内外之制也”[4](P221)。而对于驻防各地的军队, 宋初则实行了“更戍法”, 史称“分遣禁旅, 戍守边地, 率一二年而更”。此举表面上是为了军兵“均劳逸, 知艰难, 识战斗, 习山川”, 其实是经常调换主官与部队, 使将帅“不得专其兵”, 有意造成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结果[14](P1335)[15](P408)[16]。这种“内外相制”与“更戍法”的军事举措长期得到贯彻, 直到北宋后期才随着边防形势的变化逐渐松弛。
除了上述各个方面外, 在北宋前期, 皇帝还用“将从中御”的手段控制将帅, 其极端表现便是赐御制作战“阵图”, 以直接掌控将领的行动。而此后逐渐停用“将从中御”方式, 则说明制衡机制已经成熟, 惟其如此, 帝王才勿须亲自过问。揆诸上述治军规则的内容, 不难发现一切都是着眼于控制军队, 因此过度管控便成为宋朝治军的主要特点。
二、宋朝治军特点形成的根源及过程宋朝治军上盛行的过度管控的特点, 是伴随着其王朝发展的历程而确立。其形成的根源错综复杂, 既与宋朝的建国背景密不可分, 更与统治集团施政路线的调整、转型存在直接的关联。
宋朝治军特点的产生, 肇始于宋初的立国形势。如所周知, 唐末五代军阀割据、兵变频仍导致统治秩序败坏、皇权沦落的局面, 皆因兵权失控下武力超强干预政治的结果, 如后晋时, 大将安重荣曾直言:“天子, 兵强马壮者当为之, 宁有种耶!”[17](P1522)宋人更深刻总结道:“大抵五代之所以取天下者, 皆以兵。兵权所在, 则随以兴; 兵权所去, 则随以亡。”[18](P82)宋朝自身即是因“陈桥兵变”建国, 因此宋太祖君臣充分汲取以往教训, 对兵权高度重视, 在军事制度上开始推行分权制衡原则, 严密控制武将和军队, 以防范积弊复发, 宋朝治军的特点就此萌生。不过, 宋太祖因抱有统一天下的志向, 需要发挥军队的战斗力和将帅的指挥积极性, 故并未僵化、过度地执行制衡的规则。
随着两次北伐辽朝战争的失败, 宋太宗从此放弃了开疆拓土的军事行动, 转而以内部稳定与建设为主要追求目标, “崇文抑武”与“守内虚外”的治国理念就此形成[19]。在新的施政路线引导下, 宋朝不再追求统一四方的远大目标, 军队以维持域内稳定和对外防御为宗旨, 其主要职责便是镇压内乱, 而非与塞外强敌争锋, 边防战略自然演化为全面消极的防御。宋太宗君臣为此曾多次检讨过对外用兵的历史教训, 以说明治国路线转型的必要性。典型的例证如, 宰相吕蒙正以隋唐两朝屡次征伐辽东无果为例, 指出:“且治国之要, 在内修政事, 则远人来归, 自致安静。”宋太宗当即表示赞同:“且治国在乎修德尔, 四夷当置之度外。”[1](P9147)[2](P758-759)他还对以往的伐辽战争表达了悔意。在这种狭隘的内向统治趋势下, 军事建设势必以秩序稳定为主题, 因此对军队与将领的控制力度加大, 兵权制衡的原则也就更加受到重视。故诸如枢密院中并用文武的规则、滥用监军掣肘将帅的手段等, 始于这一时期就不足为怪。可以说, 在治军上管控过度, 虽然降低了军队的作战能力, 具有明显的消极性, 但因为有利于掌握军队和将帅, 并防止军事建设偏离施政路线, 故宋太宗君臣才一意孤行, 这正是其治军特点形成的主要根源。事实上, 宋太宗任用将领的一贯标准, 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循谨”的特点:“朕选擢将校, 先取其循谨能御下者, 武勇次之。”[2](P537)
宋真宗登基后, 在沿袭以往治国理念与边防战略的同时, 也一如既往地保持了治军上的特点, 并将其视为奉行不悖的祖宗之法。即使军队因此在边防上陷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宋统治者也未改弦更张, 如有官员针对束缚将帅的弊端指出:“夫将帅者, 王之爪牙, 登坛授钺, 凿门推毂, 阃外之事, 将军裁之, 所以克敌而致胜也。近代动相牵制, 不许便宜, 兵以奇胜而节制以阵图, 事惟变适而指纵以宣命, 勇敢无所奋, 知谋无所施, 是以动而奔北也。”[2](P937)澶渊之盟后, 宋统治集团满足于议和带来的边境安宁, 依然没有对军事战略与治军原则加以改革, 而是继续维持现状。如当有将领建议对西夏积极压制时, 宋真宗询问大臣是否可行, 宰相王旦坚持认为:“佳兵者, 不祥之器。祖宗平一宇内, 每谓兴师动众, 皆非获已。先帝时, 颇已厌兵。今柔服异域, 守在四夷, 帝王之盛德也。”[2](P1672)宋真宗便深以为然。宋真宗还要求武将自觉遵守军规, 如宋真宗御制了武臣“敕七条”, 细化了对各级将领的要求:“一曰修身, 谓修饰其身, 使士卒有所法则; 二曰守职, 谓不越其职, 侵扰州县民政; 三曰公平, 谓均抚士卒, 无有偏党; 四曰训习, 谓教训士卒, 勤习武艺; 五曰简阅, 谓阅视士卒, 识其勤惰勇怯; 六曰存恤, 谓安抚士卒, 甘苦皆同, 常使齐心无令失所; 七曰威严, 谓制驭士卒, 无使犯禁。”[20](P320-321)对这七项条规稍加分析, 不难发现要害在于修身、守职及所谓威严三项, 即强调武将应具有循谨、本分和能管束部属的能力, 却无一条涉及将领果敢用兵的内容。这无疑是对宋太宗“循谨”要求的进一步发展。正因为如此,宋真宗在落实各项治军原则的同时, 又进一步在规则上予以深化。如在军事决策上, 中书与枢密院大臣各自提议的做法, 便成为惯例。
自宋仁宗朝以降, 传统治国理念的惯性思维日益根深蒂固, 历经宋初三朝定型的军事原则也得以延续, 并成为长期的治军特点。总体而言, 除了保持其他诸项制衡原则外, 最突出的则是以文驭武的规则进一步扩大化, 不仅在枢密院形成文臣主宰的格局, 而且以文官统辖战区也近乎成为惯例。如北宋后期, 在内地不断仿照河北、河东和陕西的文臣统军制度, 崇宁四年(1105), 宋廷下令:“京畿四辅置辅郡屏卫京师, 以颍昌府为南辅, 襄邑县升为拱州为东辅, 郑州为西辅, 澶州为北辅。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 置副总管、铃辖各一员, 知州为都总管, 余依三路帅臣法。”此后, 宋廷下令在东南“依三路都总管法”[1](P3980)。宣和初年, 宋廷还下令对西部前线存在个别武将充任指挥官的情况加以纠正, “诏西边武臣为经略使者改用文臣”[1](P403)。即使在宋神宗、宋孝宗朝意欲奋发图强之时, 甚至南宋中后期宰相兼任枢密使后, 其基本治军原则亦未能放弃。宋人还批驳了孙子“将能而君不御者胜”[28](P61)的论断, 钳制将帅成为统治集团的共识。如苏轼便认为:“夫天下之患, 不在于寇贼, 亦不在于敌国, 患在于将帅之不力, 而以寇贼敌国之势内邀其君。是故将帅多, 而敌国愈强, 兵加而寇贼愈坚。敌国愈强, 而寇贼愈坚, 则将帅之权愈重。将帅之权愈重, 则爵赏不得不加。夫如此, 则是盗贼为君之患, 而将帅之利之; 敌国为君之仇, 而将帅幸之。”[21](P93)纵然在南宋初国难当头之际, 翰林学士汪藻仍建议削夺将帅兵权, 恢复文臣控制武将的传统[13](P908-909)。宋高宗虽一时不得不倚重将领抗金, 但始终处心积虑恢复旧制, 实非偶然。
三、宋朝治军特点对边防带来的消极影响宋朝历史上, 在治军上长期保持过度制衡的原则, 成为其军事建设的突出特点, 给边防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分析并归纳两宋边防因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主要反映在以下诸多层面。
第一, 军事决策的迁延滞后。自确立全面防御战略后, 宋军除了抵抗北方强敌辽朝外, 还要应对新兴的西夏势力在西北的威胁。面临两面受敌的被动局面, 宋廷因军事保守消极, 导致边防决策拖延, 以致往往被动挨打。有关这方面的史实不胜枚举, 其中宋真宗朝最突出的例证, 莫过于西北边防决策上的延误。在宋太宗朝后期, 西夏军队不断拓展疆域, 至道二年(996), 又开始围攻西北战略重镇——灵州。在援军和粮饷经常受阻的情况下, 宋朝数万军民只能困守孤城。宋真宗即位后, 面对日益严峻的灵州局势, 统治集团却优柔寡断, 在守与弃之间摇摆不定。前线官员提议修筑绥州城堡, “以遏党项”, 但由于决策层意见不一致, “互执利害, 久而未决”。咸平四年(1001)十二月, 宋真宗要求中书、枢密院大臣会商绥州城议案, 宰相吕蒙正与参知政事王旦持反对意见, 另一位宰臣李沆认为建议虽有价值, 但劳民伤财, 只有枢密院的大臣倾向于支持。结果, 庙堂上众说纷纭, 议而不决, 弃守灵州的议论也再度出现[2](P1089, P1094-1099)。随后, 灵州危急的战报纷至沓来, 宋廷不得已又调军营救, 然而行动却颇为迟缓。到翌年三月, 已坚守六年的灵州城在外援断绝的情况下终于沦陷[2](P1118)。西夏从此控制了西北要地, 极大增强了实力, 形成了咄咄逼人的态势。宋真宗朝与西夏议和以后, 当政者长期满足于对手称臣的表面安宁, 对西夏积蓄力量并扩张的现实缺乏预案。如名将曹玮驻守西北前线期间, 多次预见性地提出遏制西夏的方略, 都未引起重视[1](P8984-8988)。宋仁宗朝前期, 对西北边防的部署依然如故, 因此当元昊突然称帝决裂时, 宋朝当政者遂措手不及。据记载, 宋仁宗数次询问对策, 王鬷、陈执中及张观三位枢密院文臣皆“不能对”[2](P2987)。宋朝只得匆忙被动应战, 于是陷于多年的西线战事之中。
类似以上重大军事决策的延误, 还发生过多次, 如宋徽宗朝联金灭辽的“海上之盟”。这项重大决策本身便存在短视的缺陷, 即只考虑联手金军获取燕云地区, 却没有预见“唇亡齿寒”后更强大的金朝之威胁。就其决策与落实的过程而言, 同样存在一再延误的问题, 以致错失了宝贵的时机。据记载, 始作俑者是亲信宦官童贯, 宰相蔡京则予以支持, 随后遭到宰臣郑居中、知枢密院事邓洵武等人异议[1](P11103-11105)[22](P4)。到童贯掌握枢密院大权后, 继任宰相王黼附会此议[23](P33), 才抛开一些官员的反对意见并付诸行动[1](P10751)[22](P52-55)。因此, 从重和二年(1119)宋朝派官员出使金朝, 到次年双方商定共同出兵夹攻辽朝, 再到宣和四年(1122)宋军第一次出兵辽燕京, 前后拖延数年之久。当假手金军获得燕京等地后, 宋统治集团只顾陶醉于虚假的成功, 却没有周密的御金对策并及时有效地加强军事部署, 最终迎来了灭顶之灾。南宋联蒙灭金后的情况, 几乎与上述如出一辙。清初学者王船山对此深刻指出:“狡夷不可信而信之, 逞志于必亡之契丹, 而授国于方张之女真, 其后理宗复寻其覆轨, 以讫其大命。”[24](P150)由此可见, 宋朝军政制衡下导致的决策混乱滞后, 给边防带来严重的后果。
第二, 总体动员力的涣散。历史上, 汉武帝、唐太宗因为动员了全国的资源, 得以集中优势兵力出征, 才取得逐匈奴、突厥于塞外的重大战果。而宋朝虽然在经济实力、财政收入、人口规模以及军队数量上占有明显优势, 但由于受到军政分权制衡框架的约束, 行政权、兵权和财权不够集中, 因此难以有效地发挥国家的总体动员能力, 即无法使自身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军事力量, 以致在边防上常常处于劣势。正因为如此, 宋朝每当遭遇边患危机时, 都无法征调足够的力量应对敌军优势兵力。如澶渊之盟前, 宋军在御辽前线分兵把守, 力量涣散, 其中大将傅潜屯军八万驻守定州, 但“闭门自守”[1](P9473), 结果只能被动挨打。宋仁宗朝, 在御夏前线兵力分散于河东、陕西及西北漫长的防区, 长期各自为战, 而不能集中军队实施战略反攻。宋太宗、宋神宗虽曾先后尝试调集兵力与后勤供应, 对辽、夏发动过征伐, 宋孝宗及宋宁宗时期也曾组织大军北伐金朝, 然而一旦受挫便回归老路。北宋中叶, 已有朝官尖锐地指出:“今中书主民, 枢密院主兵, 三司主财, 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 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 中书视民之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以救民困者, 制国用之职不在中书也。”[25](P493)可见宋人对此问题并非不知, 只是受制于既定施政路线与制度设计而难以更改。南宋时, 朱熹也感叹道:“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 兵也收了, 财也收了, 赏罚刑政, 一切收了。”[26](P3070)
第三, 作战指挥的被动僵化。由于战场形势变幻莫测, 排兵布阵必须随机应变, 故统帅应有灵活指挥权。孙子即指出:“将能而君不御者胜。”[28](P61)这一名言早已久经沙场检验, 成为用兵常识, 以往王翦、韩信、卫青、霍去病、李靖等全权指挥用兵, 取得决战千里之外的胜利便是如此。但宋统治者却不顾兵家大忌, 以制衡的规则钳制前线将帅, 甚至直接干预军事行动, 这就使得将帅受到很大的束缚, 只能被动应战, 往往错失良机。宋人即指出:“及乎贼众南驰, 长驱深入, 咸婴城自固, 莫敢出战。是汉家郡县, 据坚壁, 囚天兵, 待敌寇之至也。所以犬羊丑类, 莞然自得。”[2](P667)典型的例证如宋太宗第二次北伐辽朝时, 因为三路大军将帅缺乏独立用兵权, 只能在监军的监督下僵化执行预定方案。其中东路主力军主帅曹彬行动迟疑, 错失战机, 遂在辽军机动灵活的反击下溃败; 西路军副帅杨业提出借助地利设伏阻击的良策, 主帅潘美不予接受, 杨业最终被监军王侁逼迫孤军出战, 结果兵败被俘。王船山对此尖锐地批评:曹彬谨慎而不敢居功, 潘美陷杨业于死地, 都是为了避权、避功, “将避权而与士卒不亲; 将避功而败可无咎, 胜乃自危, 贸士卒之死以自全, 而无有不败者矣”[24](P35)。其实, 杨业的悲剧并非个案, 早在宋太宗亲征北汉期间, 名将郭进也因不堪监军田钦祚的凌辱, 自缢而死[1](P9335, P9360)[28]。北宋中叶的武将王德用指出:“咸平、景德中, 赐诸将阵图, 人皆死守战法, 缓急不相救, 以至于屡败。”[1](P9468-9469)相反的例证则是将帅不受约束后, 往往能赢得胜利。如太平兴国四年(979)十月, 辽军发动南攻, 宋军在满城与其对阵。宋太宗预先“赐阵图, 分为八阵, 俾以从事”。宋军按图布阵, “阵去各百步, 士众疑惧, 略无斗志”。将领赵延进建议改变阵形, “合而击之”。主帅崔翰不敢“擅改召旨”, 后在赵延进等人主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 才将军队改为前后二阵, 集中兵力出击, 于是大获全胜[1](P9300)[2](P462-463)[29](P1360)。在宋高宗时期, 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因为一度拥有较大的自主用兵权, 才能取得抗金战场的许多胜利。
第四, 军队中的文武矛盾。在以文驭武规则的制衡下, 宋朝武将长期受到军中文官的支配, 如宋仁宗朝人所承认“自来武臣在边, 多被文臣挚肘”[2](P3630)。由于文臣缺乏实战经验, 常因纸上谈兵带来恶果, 故武将多对其缺乏信任感, 由此而产生文武之间的抵牾。欧阳修指出:“大凡武臣尝疑朝廷偏厚文臣, 假有二人相争, 实是武人理曲, 然终亦不服, 但谓执政尽是文臣, 递相党助, 轻沮武人。”[2](P3590)因此缘故, 宋朝边防及作战效能受到很大影响。如北宋中叶侬智高在南疆发动叛乱后, 文臣杨畋最初主持平叛, 但因其“迂阔无威”, 引起属下诸将不服, 遂接连失利, “以无功斥, 名称遂衰”[1](P9966)[30](P259)。庆历四年(1044), 良将张亢出任并代副都部署兼河东沿边安抚使后, 建议构筑堡寨体系以阻遏西夏骑兵, 虽得到宋廷的同意, 却遭到河东最高军事指挥官文臣明镐的干预, “屡牒止亢”。张亢只得顶着压力修筑, “督役愈急”。事实证明这些堡寨发挥了重要作用, “岁减戍兵万人, 河外遂安”[1](P10489)[2](P3710)。以后, 张亢在镇守河北瀛州期间, 出于加强防御的目的扩修城池, 也受到上司夏竦的阻挠, 缘由则在于关系不和, “河北安抚使夏竦前在陕西, 恶亢不附己, 特沮止其役”[2](P3863)。结果, 张亢最终遭到报复, 被贬官并逐出军旅[31](P513-521)。熙宁三年(1070), 西夏进入宋境筑堡, 环庆路经略安抚使、文臣李复圭授李信及刘甫、种咏等武将“阵图、方略”, 命令出讨, “信等如其教, 未至贼营, 贼兵大至, 信等众才三千, 与战不利, 多所失亡, 退走荔原堡”。李复圭事后委过于武将, 李信、刘甫以“违节制”之罪被杀, 种咏死于狱中。此事无疑加深了西北军中文武之间的矛盾, 史称“人皆冤之”[1](P9743)[2](P5218)。南宋初, 刚愎自用的大臣张浚主持西部防线后, 不顾诸将的反对, 贸然调集五路兵马在富平与金军决战, 结果损失惨重。战后, 张浚冤杀曾持反对意见的大将曲端, 以泄私愤, 从而引起了将士的不满, “陕西士大夫莫不惜之, 军民亦皆怅怅, 有叛去者”[1](P11493)。绍兴四年(1134), 翰林学士汪藻上《驭将三说》, 认为将帅跋扈, 为朝廷之害, 建议削弱岳飞等诸将兵权。“藻书既传, 诸将皆忿, 有令门下作论以诋文臣者”, 并罗列文臣多年误国之罪,“自此文武二途, 若冰炭不合矣”[13](P910)。以后, 当淮西主帅刘光世被解职后, 宰相张浚出于对岳飞的成见, 反对岳飞接管刘光世所部, 而派文臣吕祉节制淮西诸军。但吕祉为人“骄傲”, 又“不谙军旅”, 故处置不当, 遂引发郦琼等将领的不满, 酿成兵变, 致使四万军队投降伪齐, 给宋朝造成重大损失[13](P2110-2113)[22](P1287)。在此期间, 张浚对岳飞还心存猜忌, 上奏要求予以弹压[32](P565)。尔后, 岳飞被宋高宗、秦桧君臣杀害, 韩世忠等诸将亦被架空, 抗金力量遭受重大打击, 实与文武之间的矛盾存在一定的关系。
第五, 武将与军队士气的低下。由于受到各种钳制规则的约束, 外加循谨安分特性的要求, 宋朝将领的斗志受到挫伤, 其素质也普遍降低, 故作战往往缺乏积极主动性。如前述宋太宗朝曹彬、潘美等人在北伐中的消极表现, 即为典型例证。宋真宗朝, 边防将帅也多萎缩怯战, 其中河北大帅傅潜之“畏懦无方略”[1](P9473), 已毋须多言, 继任者王超同样“拙于战斗”[1](P9466)。如咸平六年(1003), 辽军围攻望都, 王继忠率军抗击, 王超与葛霸奉命救援, 但“超、赞皆畏缩退师, 竟不赴援”, 致王继忠孤军战殁[1](P9465-9466,P7472-9473)。至于骑兵将领王荣, “无将才, 但能走马驰射, 性恇怯”[2](P988), 更是一再贻误战机。还有宋仁宗朝的许多大将都表现得庸碌无为, 如夏守赟懵于用兵, “性庸怯, 寡方略, 不为士卒所服”[1](P9716); 韩琦在前线也反映,庆州“久缺部署, 高继隆、张崇俊虽有心力, 不经行阵, 未可全然倚任。驻泊都监之内, 亦无得力之人”, 武将魏昭昞、王克基“昨来暂至延州, 皆已破胆”[33](P164-165)[34]。诸如此类, 不一而足。对于边防将领无能表现的根源, 宋人其实心知肚明, 宋太宗朝后期便有多位官员言及将帅无权之弊, 如张洎上奏反映:“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 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 各不相管辖, 以谦谦自任。”“将从中御, 兵无选锋, 必败。”田锡明确要求:“既得将帅, 请委任责成, 不必降以阵图, 不必授之方略, 自然因机设变, 观衅制宜, 无不成功, 无不破敌矣。”王禹偁则指出:“兵势患在不合, 将臣患在无权。”甚至提出“抑儒臣而激武臣”的激进主张, 希望振奋武将群体的精神面貌[2](P666-678)。以后, 王安石仍检讨了“将从中御”的弊端:“傅潜奏防秋在近, 亦未知兵将所在, 诏付两卷文字, 云兵数尽在其中, 候贼如此即开某卷, 如彼即开某卷。若御将如此, 即惟王超、傅潜乃肯为将, 稍有才略, 必不肯于此时为将, 坐待败衄也。”[2](P6045)然而, 宋朝却始终不愿从根本上放弃制衡将领的规则, 放权于将官的建议也就难以落实, 因此对军队士气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由此导致边防低效的后果也在所难免。
此外, 北宋长期存在的更戍法, 使得出征的军队通常由不同番号的各营临时组成, 因此造成将领与部下之间的隔阂, 也降低了军队的战斗力。宋人对此弊端曾批评道:“将无常兵, 兵无常将, 出师数万, 而以生杀存亡之柄, 授人于仓卒之中, 把旄赐钺, 建灵旗以启行。而三军之士不知其谁何, 莫敢仰视其面, 而欲与之同其生死, 攻取战捷, 不亦难乎?”[35](P2914)直到宋神宗朝变法后, 才消除了更戍法之弊。
四、结语宋朝历史上, 在推行制衡原则下形成了管控过度的治军特点, 其成效可用双刃剑来概括。一方面, 这种特点有利于控制兵权, 使军队成为服务内政的顺从工具, 有效地抑制了地方割据、兵变夺权因素的发酵, 从而维持了统治秩序的长期稳定, 并保障了文治发展路线的长存。如北宋人所指出:“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之故。”[5](P305)但另一方面, 这种治军特点却降低了军队的战斗力, 不利于国家防卫能力的发挥, 从而直接造成边防的长期困境, 两宋先后亡于边患, 与此有很大的关系。
总而言之, 宋朝呈现出文盛武衰的时代特征, 长期遭受外患压迫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体现, 而其治军上的问题又与边防困境存在密切的关联。南宋学者叶适曾深刻地指出: “而本朝之所以立国定制、维持人心, 期于永存而不可动者, 皆以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为言, 细者愈细, 密者愈密, 摇手举足, 辄有法禁。而又文之以儒术, 辅之以正论, 人心日柔, 士气日惰, 人才日弱。”[36](P789)此话其实已触及宋朝治军特点的根源。事实上, 宋人也清醒地意识到本朝施政的得失, 如吕祖谦所承认的: “文治可观而武绩未振, 名胜相望而干略未优。”[1](P12874)宋人还感叹道: “汉唐多内难而无外患, 本朝无内患而有外忧。”[37](P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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