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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 杜雪杰, 郭青, 金丽珠, 葛辉, 李少琼, 郑环, 赵嘉
- DU Xue-jie, GUO Qing, JIN Li-zhu, GE Hui, LI Shao-qiong, ZHENG Huan, ZHAO Jia
- 浅析标准编码系统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应用
- Application of standard coding system in China'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formation system
- 疾病监测, 2017, 32(7): 615-618
- Disease Surveillance, 2017, 32(7): 615-618
- 10.3784/j.issn.1003-9961.2017.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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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7-04-0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是在全国范围内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生死亡登记、慢病非传染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业务进行监测、报告和管理的平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业务流程和业务标准不断更新和扩大,各专业已逐渐发展成为较成熟的业务子系统[1]。为了保证平台各业务子系统之间的兼容性、稳定性和高效性,建立了标准编码系统。标准编码系统作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各业务子系统的共同接口,是所有业务子系统编码类数据项的集中管理模块,它的应用使得编码维护工作由各业务子系统单独维护转向统一管理的模式。
1 标准编码系统应用现状 1.1 标准编码系统设计标准编码系统是一个可维护的数据字典系统,服务于架构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所有业务子系统,主要功能是创建和管理全国以乡镇为基础的行政区划编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编码以及各业务子系统业务信息编码,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数据采集、数据统计以及数据反馈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标准编码系统的应用也为各业务子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创造了条件,并使各业务子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成为可能。
标准编码系统根据用户、业务角度不同分为基础信息编码和业务信息编码两个模块。标准编码的应用原则上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基础,同时以适应各业务子系统业务需求为准则,结合具体科学特性原则将信息分类编码。基础信息编码主要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业务信息编码多采用信息分类编码,把研究对象按各自的特征、特性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数字码或者数字、字母混合码[2]。
1.1.1 基础信息编码基础信息编码服务于所有业务子系统,包括地区编码和机构编码。地区编码编制到乡镇级共8位,县及县以上6位编码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乡镇级2位编码按流水号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地区编码方法具体如下[3]。根据地区的特征,地区包含2个属性,分别是地区级别和中、东、西标识,其中地区级别分为国家、省市、地市、县区、乡镇5个级别。
XX XX XX XX
(第一段) (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
编码方法:第一段两位数字代表省
第二段两位数字代表地市
第三段两位数字代表县区
第四段两位数字代表乡镇
机构编码由9位编码组成,前6位采用机构所在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是任意不重复的流水号。机构编码共有12个属性,分别是所属区域、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管理类型、单位级别、单位分级分等、是否具备网络报告条件、是否直报单位、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和卫生机构分类代码。其中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和卫生机构分类代码使用的是国家标准。
1.1.2 业务信息编码业务信息编码与基础信息编码不同,专门服务于特定业务,为单个业务子系统单独使用。根据业务流程不同,每个业务子系统都有专属的业务编码,对具备此类编码权限的用户可进行维护,是各业务子系统报告卡顶层设计依据。业务信息编码部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大部分则根据业务需求以及信息流程按信息分类编码制定的,每类信息均有自己业务编码和属性,属性也有相应的编码。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为例,业务编码包括疾病病种、病例分类、人群分类、性别、年龄等。其中性别和年龄符合国家标准,但人群分类有别于职业标准,职业国家标准按从业人口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分8个大类,65个中类,410个小类,而传染病系统则依据防控需求,更关注职业暴露,与传染病的传播关系密切等因素分为18类。
1.1.3 标准编码系统维护管理机制基础信息编码与业务信息编码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前者为所有业务子系统共用,后者为某一个业务子系统单独使用,这样的设计必然铸就了二者需要不同的运维管理机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以年度为单位组织省级CDC业务管理员根据国家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统计部门或工商部门出示的文件数据作为依据进行维护,年初更新至系统中,年度内不再进行任何修改。如果基础信息编码中行政地区编码发生变化,年度内仍按原信息编码管理使用,年底统一维护更新;机构编码可以随时在标准编码系统里新增,但是年度内不可对机构进行修改、删除、合并操作,以防各业务子系统业务数据流失。业务信息编码一般不做修改,唯有当业务管理流程、规范或者需求发生变更时,由业务主导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这样的维护管理机制既保障了信息标准编码的准确性,也保障了业务规范、流程、管理的可行性。
1.2 标准编码系统应用效果随着各业务系统的不断更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标准编码系统已经存储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全国32个省、358个地市、3 114个县(区)、44 573个乡镇、65 536家卫生医疗机构的基础信息编码以及23个业务子系统的业务信息编码。信息标准编码的使用对各业务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利用和信息资源共享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标准编码系统的应用简化了各业务子系统的工作流程,规范了业务标准。各业务子系统功能多是对业务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分析,将各个业务子系统的基础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编码体系和数据架构设计有效地促进了业务标准的制定。调用标准编码系统里标准信息编码不仅可以简化基层人员的报卡内容,减少手工环节,避免数据清洗造成的误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4],还可以方便各级工作人员对统计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
其次,标准编码系统的使用有助于各业务子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保证了数据传输的一致性,加强了业务信息共享。随着各业务模块的不断发展,各子业务系统进行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迫在眉睫。信息标准编码的应用成为各业务子系统互联互通的有力保障。由于各业务子系统的数据库架构设计都依赖于标准编码系统里的信息编码,使得各业务子系统之间有了相互关联的逻辑关系,通过这种逻辑关系,实现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最后,标准信息编码的使用为各业务子系统的开发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提高了各业务子系统的可读性和易用性。使用信息标准编码,首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对信息的命名、描述、分类和编码的不一致所造成的误解和歧义,减少同一名称的分类和描述不同,同一信息内容具有不同代码等混乱现象,使之事物名称和术语含义统一化、规范化;再次可以统一协调各业务部门的数据采集和加工清理工作,使之满足各业务部门的需求,实现系统的高效应用。特别减少对基础信息数据的重复采集、加工、过滤和存储的现象。总而言之,标准编码系统的使用建立了信息数据与编码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保证了信息编码的可靠性和唯一性,增加了各业务子系统软件的可读性。
2 标准编码系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标准编码的建设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建设时间过早,各业务子系统发展过快,原基础信息标准编码设计和管理对众多业务系统的支持已力不从心[5]。
2.1 信息编码维护的内容标准编码系统伴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建设始于2003年,当时信息标准化工作滞后,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流行使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建设迫在眉睫,绝大部分信息编码是中国CDC根据业务需求自行编制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信息标准化建设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陆续建立和完善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业务部门的标准和流程正逐步完善,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用越来越密集,这要求各业务系统的业务逻辑必须高度统一,数据统一采集,信息分级利用,显然现有的简单业务信息编码不能满足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需求。其次区域卫生平台和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也给标准编码的应用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目前一些较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已经实现了疾病监测数据自动报告功能,但是这些记录无法自动上传到疾控各业务信息系统[6],其原因在于疾控各业务子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使用的信息标准不统一,很难做到疾控各业务子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交换。
2.2 信息编码维护的质量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标准编码系统虽已有了成熟的维护管理机制,但因系统用户覆盖全国、省、地市、县(区)的CDC和卫生医疗机构,人员配备状况参差不起,在对标准编码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标准编码系统中的数据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7]。其次标准编码系统里的信息属性较多,早年维护过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填写部分属性项,以致在后期利用时这些属性项的信息不准确。这些质量问题造成各业务子系统在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上存在一定的误差。
3 讨论信息标准对于实现信息系统建设高效统一互联互通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动和加强卫生信息数据集标准,共享文档规范以及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的应用,促进卫生信息跨地区、跨机构、跨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具有重要作用[8]。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卫生信息标准化越来越重视,“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卫生信息化“46312”工程建设,要求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同步建设。标准编码系统作为卫生信息标准的重要分支也在不断完善,但因疾控信息标准尚不完善,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多由业务部门或者项目驱动建设,跨部门、跨系统互通共享的需求很弱,造成了信息孤岛[9]。信息孤岛是疾控信息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并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它。因而“修路”、“架桥”或者开辟系统间“新航线”,实现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显得尤为重要[10]。在此情况下,解决异构系统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问题,必须基于标准解决,现有业务子系统信息编码应逐渐向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靠拢。就目前而言,标准编码系统应用并不能满足各业务子系统日益加大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的需求,与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更是困难重重。根据现有条件,各业务子系统数据库架构建设均已完成并成功上线稳定运行,且没有相应的资金支持,故大规模改造标准编码系统困难很大,若信息孤岛不能消除,要努力连接孤岛,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新的疾控信息化建设要紧密围绕“十三五”期间卫生信息化的总体需求,在建设国家级人口健康管理平台时统筹考虑,吸取现有系统建设经验,加强疾控信息标准化建设。首先各业务信息标准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依据,没有相关标准的应参考已经稳定运行的成熟系统。其次要以业务需求为宗旨,业务流程为导向,加强业务之间的协同,加快疾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减少信息孤岛。再次要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者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为依据测试现有信息标准的可用性,为新的信息系统标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贡献:
杜雪杰 ORCID:0000-0002-7922-8168
杜雪杰:论文撰写,资料整理
郭青:文章审阅,稿件审核
金丽珠、葛辉、李少琼:文章辅助修改
郑环、赵嘉: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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