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Vol. 33 Issue (1): 68-77   PDF    
基于公众感知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研究
杜治洲1 , 万超凡2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北京 100083;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 100083
摘要: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廉洁文化传播发挥着重要的反腐功能。调查研究表明,公众认为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和反腐题材的影视剧、记录片等媒介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较好;廉洁文化传播可以增强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促使公众更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增强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收入与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上不存在相关关系,收入与公众在举报腐败意愿上也不存在相关关系,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上存在负相关关系,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在举报腐败的意愿上存在负相关关系。为了增强廉洁文化传播效果,必须进一步挖掘新媒体平台的廉洁文化功能,充分发挥电视新闻和电视剧的作用,并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介充分融合,加强对青少年及幼儿的廉洁文化传播。
关键词反腐败    公众感知    廉洁文化传播    新媒体    廉洁文化功能    
Effect of Integrity Culture Communication Based on Public Perception
DU Zhizhou1 , WAN Chaofan2     
1.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Beijing 100083, China;
2.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the new media era, the integrity cult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anti-corruption. The survey shows that the public has achieved better communication through the new media represented by Weibo, WeChat, films, TV dramas and documentaries that reflect the types of anti-corruption themes. The communication of integrity culture can enhance the public's understanding of the dangers of corruption, the public's determination to maintain integrity and can increase the public's willingness to report corruption; age, income and education level have no correlation with public attitudes towards corruption. There is no correlation between income and the public's understanding of the harm of corruption, nor between income and the public's willingness to report corruption. Age and education level are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public's understanding of the harm of corruption; age and education level are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public's willingness to report corruption.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effect of honest culture communic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further explore the integrity culture function of the new media platform,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V news and TV dramas, and fully integrate new media with traditional media to strengthen the integrity education for the young people and children.
Keywords: anti-corruption    public perception    integrity culture communication    new media    integrity cultural function    

在新媒体时代,以微信、微博、影视剧、戏剧、诗词书画等多种传播媒介为载体的廉洁文化,让大众对建设廉洁社会有着更丰富多元的认识和了解。为了促进廉洁文化发展,提升大众的生活品质,笔者开展了一项基于公众感知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的调查,以了解公众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方式,了解各种媒介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以及廉洁文化传播对公众廉洁意识的影响[1]

一、研究方法与研究假设

本研究拟达到以下目标:掌握公众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主要方式,了解各类媒介传播廉洁文化的效果,探索廉洁文化传播对公众看待腐败的态度的影响,进一步探讨廉洁文化传播在不同人口特征变量(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下是否会对公众了解腐败危害的程度、公众面临腐败时所持态度和公众举报腐败意愿产生影响。

本研究采取实证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研,使用SPSS对问卷结果进行频率分析、列联表交叉分析和卡方检验以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

本研究的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受调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月收入、户口类型和地域等。搜集这些要素信息是因为它们可能影响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之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对腐败的态度以及举报腐败的意愿的变化。二是调查公众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主要方式,公众认为哪种方式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更好。三是调查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对腐败的态度以及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

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基于公众的主观感知,探索分析廉洁文化的传播效果。在进行问卷调查前,首先进行了试调研和访谈,以更好地来完善已设计的调查问卷。在分发问卷的过程中,依据笔者前期的调研经验,一方面通过朋友圈发布问卷,号召大家转发和填写问卷;另一方面,笔者通过地方驻京办的老师协助将问卷发布在不同省份的微信群中。在本次问卷调查中,共收到来自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的问卷数据,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宁夏、甘肃、内蒙古、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和辽宁,涵盖了中国的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华中、华南七大地区,以期减少调研中的误差。

本次调查,一共发放问卷566份,回收有效问卷566份,有效率为100%。在本次问卷调研中,调查对象的个体特征如表 1所示。

表 1 调查对象的个体特征

在性别分布上,男性占比47.35%,女性占比52.65%;在年龄分布上,15~24岁的占比48.94%,25~34岁的占比32.69%,35~44岁的占比11.84%,45~59岁的占比5.65%,60岁及以上的占比0.88%;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占比4.06%,高中及大中专占比5.48%,本科占比43.99%,硕士研究生占比42.05%,博士研究生占比4.42%;从月收入来看,3 500元及以下的占比58.48%,3 500~6 000元(含6 000元)的占比18.37%,6 000~10 000元(含10 000元)的占比14.67%,10 000~15 000元占比4.95%,15 000元及以上的占比3.53%;在户口类型上,农业户口占比46.1%,非农业户口占比53.9%;在地域分布上,东北(黑吉辽)占比8%,华北(京津冀晋蒙)占比16%,西北(陕甘宁)占比11%,西南(云贵川渝)占比9%,华东(沪苏鲁浙皖赣闽)占比18%,华中(豫鄂湘)占比22%,华南(粤桂)占比16%。

(一) 廉洁文化传播对公众的廉洁意识产生的影响

一般而言,文化传播能够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廉洁文化传播或许能够对公众的廉洁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2],因此提出以下三点假设:

假设1:廉洁文化传播,可以增强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

假设2:廉洁文化传播,可以促使公众更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

假设3:廉洁文化传播,可以增强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

(二) 人口特征变量与公众的廉洁意识之间的关系

在探讨廉洁文化传播在不同人口特征变量下对公众的影响时,选取的因变量分别为:公众了解腐败危害的程度、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和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针对不同人口特征,选取的自变量为:年龄、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三个方面。对于性别、地域和户口类型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因为从人的个体出发,就地域和户口类型而言,由于地域差异和户口类型而可能产生的廉洁意识的差别根本上在于个体本身的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的差别;就性别而言,在性别一样的情况下,不同年龄、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的人对廉洁意识有着不同的影响,因为性别而导致的廉洁意识的差别主要受到年龄、收入和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因此研究选取年龄、收入和受教育程度这三个方面作为自变量来研究不同人口特征下人们廉洁意识的差别。

通常,不同年龄段的人,思维的固化程度不一样,年龄越大,越不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影响,廉洁意识越不易改变。人们收入越高,对工作以外的事物关注度可能越小,越不易受到廉洁文化信息的影响。人们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思想观念越不易改变,因此,其廉洁意识也越不易改变。据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龄越大,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6: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7: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龄越大,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8: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9: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变化越小。

假设1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龄越大,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假设1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入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假设1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三) 传播媒介方式与廉洁文化传播效果之间的关系

假设1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比传统媒介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更好。

二、统计分析与主要发现 (一) 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比传统媒介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更好

在本次问卷调查中,针对“通过哪种途径获得廉洁文化信息”,有84.28%的公众选择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57.24%的公众选择了“影视剧、纪录片——《人民的名义》《任长霞》等”,45.05%的公众选择了“电视公益广告”,44.7%的公众选择了“官方网站——人民网、中纪委网站等”,42.05%的公众选择了“电视访谈节目——《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等”,详细信息如表 2所示,具体传播效果得分如表 3所示。

表 2 公众对获得廉洁文化信息的途径选择

表 3 不同媒介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得分

综合表 2表 3可看出,受调查的公众认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影视剧、纪录片”“电视公益广告”这些媒介传播廉洁文化的效果更好。这也就证实了假设1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传统的传播方式,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廉洁文化的效果更好。当然,影视剧、纪录片等传播廉洁文化的效果好坏,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作品本身的质量和艺术表现力有关,艺术作品的质量越高,就会越受到公众的欢迎。

(二) 廉洁文化传播,增强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使公众更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提升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

问卷调查中,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信息后,对腐败的危害是否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稍微多一些了解”占比74.4%,“有了特别多了解”占比14.3%,“没有变化”只占比11.3%,如图 1所示。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信息后,对腐败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其中“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占比54.1%,“会减少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占比12.2%,“会减少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占比10.2%,“没有任何变化”占比8.1%,“会放弃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占比6.2%,“会阻止旁人的腐败行为”占比5.1%,“会放弃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占比4.1%,如图 2所示。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举报腐败的意愿上,“增强了一些”占比64.7%,“基本不变”占比21.4%,“增强了很多”占比11.1%,“降低了一些”占比1.8%,“降低了很多”占比1.1%,如图 3所示。

图 1 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发生的变化

图 2 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的态度发生的变化

图 3 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发生的变化

从以上数据可知,公众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对腐败的危害多了一些了解,对腐败的态度上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了,这就证实了假设1、假设2和假设3成立。这也就表明,廉洁文化传播具有强大的正向功能,应该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3]

接下来将不同人口特征变量(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等)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和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进行交叉分析,具体研究每项因素是如何影响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公众对腐败的态度和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的。

(三) 年龄、受教育程度与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存在负相关关系 1. 年龄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就年龄对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可以看到,年龄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方面的影响有着显著的变化,如表 4所示。

表 4 不同人口特征变量的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交叉表

整体上,各个年龄段的公众对腐败危害增多了解(“有了特别多了解”和“稍微多一些了解”)的人数占比远远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从不同年龄阶段来看,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受调查者中,“15~24岁”的占比5.8%,“25~34岁”的占比11.9%,“35~44岁”的占比19.4%,“45~59岁”的占比31.2%,“60岁及以上”的占比60%。可见,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之后,年龄越大,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越大。即年龄越大,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由此可知,年龄与腐败危害的认知变化有着一定的负相关关系。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 小于0.05,表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变化和年龄之间存在相关关系。由此,假设4成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龄越大的公众,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2. 收入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在SPSS中对收入和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二者的交叉制表,通过数据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收入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方面的影响没有变化,如表 4所示。

整体来看,各个收入阶段的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小于对腐败危害有了多的了解(对腐败危害“稍微多一些了解”和“有了特别多了解”)的人数占比。纵向来看,各个收入群体之间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上,“3 500元以下”的占比9.6%,“3 500~6 000元(含6 000元)”的占比为12.5%,“6 000~10 000元(含10 000元)”的占比为12%,“10 000~15 000元”的占比为25%,“15 000元以上”的占比为10%,可见,收入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没有依赖关系。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5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001, 小于0.05,但通过收入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之间交叉表的结果来看,综合评定收入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这就表明假设5不成立。

表 5 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卡方检验

3. 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就受教育程度对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可以看到,受教育程度对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方面的影响有着显著的变化,如表 4所示。

各受教育程度的人群,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增多(对腐败危害“稍微多一些了解”和“有了特别多了解”)的占比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各个受教育程度群体对腐败危害了解没有变化的占比上,“初中及以下”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为4.3%,“高中及大中专”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为9.7%,“本科”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为10%,“硕士研究生”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为10.9%,“博士研究生”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为36%。可见,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到廉洁文化的信息传播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越大。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到廉洁文化的信息传播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5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小于0.05,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之间存在相关性关系。这就表明假设6成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的变化越小。

(四) 不同人口特征变量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的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

廉洁文化传播对不同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的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影响不同。

1. 年龄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的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

就年龄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通过数据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年龄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没有显著的影响,如表 6所示。

表 6 不同人口特征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的态度交叉表

各年龄段的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的人数占比较大,“会减少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减少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和“会阻止旁人的腐败行为”的整体占比远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不同年龄群体在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的人数占比上没有一定的规律,即年龄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7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023,小于0.05,但通过交叉列联表的分析来看,二者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由此综合判定,年龄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这就表明假设7不成立。

表 7 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卡方检验

2. 收入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的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

就收入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通过数据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收入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没有显著的影响,如表 6所示。

各收入阶段的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的人数占比较大,“会减少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减少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和“会阻止旁人的腐败行为”的整体占比远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不同收入群体在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的人数占比上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可言,即收入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7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的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322,大于0.05,表明收入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综合交叉表的分析,公众在接触廉洁文化传播后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不受收入的影响,这就表明假设8不成立。

3. 受教育程度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的态度不存在相关关系

就受教育程度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通过数据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到,受教育程度对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没有显著的影响,如表 6所示。

整体上各个受教育程度阶段,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后,公众面临腐败“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的人数占比较大,“会减少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会减少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会放弃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和“会阻止旁人的腐败行为”的整体占比远远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不同受教育群体在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的人数占比上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可言,即受教育程度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7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的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273,大于0.05,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综合二者之间交叉表的分析,这就说明假设9不成立。

(五) 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存在负相关关系

廉洁文化传播对不同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的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影响不同。

1. 年龄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存在负相关关系

就年龄对公众举报腐败意愿上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可以看到,年龄对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有着显著的影响,如表 8所示。

表 8 不同人口特征变量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交叉表

整体上各个年龄段的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的占比较大,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增强的占比大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降低和保持不变的占比。各个年龄群体在举报腐败意愿上的人数占比上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以各年龄群体在举报腐败的意愿上没有变化的占比来看,“15~24岁”占比13%,“25~34岁”占比24.3%,“35~44岁”占比35.8%,“45~59岁”占比40.6%,“60岁以上”占比60%。

由此可见,年龄越大,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没有变化的占比越大,即年龄越大,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9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的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小于0.05,表明年龄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之间存在相关关系。综合二者之间交叉表的分析,这就说明假设10成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年龄越大,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表 9 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卡方检验

2. 收入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不存在相关关系

就收入对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可以看到,收入对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如表 8所示。

整体上各个收入阶段,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了一些占比率较大,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增强的占比大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降低和保持不变的占比。各个收入阶段群体在举报腐败意愿上的人数占比上没有一定的规律性可言,即收入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9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014,小于0.05,但通过对二者之间的交叉列联表分析来看,收入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这就表明假设11不成立。

3. 受教育程度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存在负相关关系

就受教育程度对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影响,在SPSS中得到二者的交叉制表可以看到,受教育程度对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有着显著的影响,如表 8所示。

各个受教育程度群体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了一些的占比较大,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增强的占比大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降低和保持不变的占比。各个受教育群体在举报腐败意愿上的人数占比上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以公众面临腐败举报腐败意愿没有变化为例,“初中及以下”占比4.3%,“高中及大中专”占比9.7%,“本科”占比14.9%,“硕士研究生”占比29%,“博士研究生”占比44%。

为判定二者关系显著与否,进行卡方检验,如表 9所示。通过对两个变量进行检验,Pearson卡方显著性为0, 小于0.05,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之间存在相关关系,综合二者之间交叉列联表的分析, 这就说明假设12成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受教育程度越高,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的变化越小。

(六) 小结

根据本问卷的调研数据,不同收入阶段的被调查者所占比的比率差距悬殊,低收入者所占比列颇多。一般而言,收入程度的差别可能会对数据结果造成影响,但从本研究数据的结果来看,收入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公众在举报腐败意愿的方面不存在影响。另一方面,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在接受问卷调查的时候,特别是与政治性相关的问卷,涉及金钱、收入等个人信息时多倾向于保守填写,因此也可能造成低收入者比例较高。

从本问卷的数据结果来看,首先,各个收入阶段的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没有变化的占比都比较小。由此可见,不同收入阶段的公众,大部分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对于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都增多了了解,因此收入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上不相关。第二,各收入阶段的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面临腐败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及减少或阻止腐败占比远大于没有变化的占比。由此可见,不同收入阶段的公众,大多数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后,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都更加廉洁,收入对公众在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不相关。第三,各个收入阶段的公众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后,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了一些占比率较大,公众举报腐败意愿增强的占比大于公众举报腐败意愿降低和保持不变的占比。由此可见,不同收入阶段的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传播后,大多数举报腐败的意愿增强,收入对公众在举报腐败意愿上不相关。因此,收入对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公众在举报腐败意愿的影响方面不存在影响。

综合以上统计分析结果,在当前廉洁文化传播的新媒体和多种传统媒介方式中,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和反映反腐题材类型的影视剧、记录片等所取得的廉洁文化传播效果较好。廉洁文化传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增强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促使公众更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增强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与公众面临腐败所持态度上不存在相关关系。收入与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上不存在相关关系,收入与公众在举报腐败意愿上也不存在相关关系。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在腐败危害了解程度上存在负相关关系。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公众在举报腐败的意愿上存在负相关关系。

三、讨论与建议

本研究调查数据显示,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的传播后,对腐败的危害有了更多的了解,会更加坚定地保持廉洁行为或者减少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放弃为亲朋好友谋利的腐败行为、减少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放弃为自己或家人谋利的腐败行为、阻止旁人的腐败行为等,公众在接触到廉洁文化信息后,举报腐败的意愿得到了增强。由此可见,廉洁文化传播可以增强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坚定公众保持廉洁的行为,增强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4]。廉洁文化传播,对公众的思想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推动了全社会廉洁意识的形成。在新媒体时代,要提升廉洁文化传播的效果,须重视和探索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进一步挖掘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功能

在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时代,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思维观念、生活方式甚至生产方式。公众接收的信息大部分来源于手机,主要是微信、微博等。本次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在“通过哪种途径获得廉洁文化信息”方面,84.28%的公众选择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为提升廉洁文化的传播,必须充分挖掘新媒体平台传播廉洁文化的功能。应在影响力较大的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传递廉洁文化信息[5],通过数字、文字、图片、漫画或者视频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廉洁楷模的事迹和故事,使廉洁文化真正影响广大公众。

(二) 充分发挥电视新闻和电视剧的作用

电视新闻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大众的思维观念。自2000年以来,《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等电视访谈节目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调查节目,受到广大观众的追捧,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观念,也极大地调动了公众关注社会问题、关注政治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性。2016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开播在全国上下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受到广大公众的好评[6]。该剧通过人物角色的塑造,将腐败分子和腐败情景刻画得入木三分,形象生动地为大众呈现出以往电视剧中少有的场景,使广大公众对反腐的关注度和热情更加高涨[7]。调查数据显示,公众通过“影视剧、纪录片——《人民的名义》《任长霞》等”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占比为57.24%,公众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占比为45.05%,公众通过“官方网站——人民网、中纪委网站等”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占比为44.7%,公众通过“电视访谈节目——《新闻调查》《焦点访谈》等”接触廉洁文化信息的占比为42.05%,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媒体和电视剧在廉洁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应充分发挥影视剧、纪录片、电视公益广告、新闻访谈节目、官方网站平台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促进廉洁文化的传播[8]。当前,应多播出一些反映廉洁文化的电视剧、纪录片等影视剧作品,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廉洁意识[9]。反映廉洁文化的影视剧不应局限于传统形式的剧情,而应多结合当下社会生活中的真实事件尽可能呈现真实的政治生态,以震慑不良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能量[10]。此外,廉洁主题的公益广告应不仅局限于电视平台,在网络平台、新媒体平台,乃至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都可以长期播放。

(三) 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介充分融合

相对于新媒体,标语、雕塑以及戏剧、诗词、小说等文学作品,可称作传统媒介。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媒介的文化传播作用被忽视,但事实上,无论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还是整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的融媒体形式,或者是传统的媒介方式,在社会生活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1]

一方面,要保留传统形式的标语,多在公共场所张贴廉洁文化主题的条幅、海报等等;另一方面应将廉洁文化主题的诗词、字画、雕塑、戏剧作品等在新媒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上呈现,特别是在当前融媒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广播、电视、互联网不断融合的同时,还应将新媒体和传统媒介充分融合提升廉洁文化传播的效果[12]

(四) 加强对青少年及幼儿的廉洁文化传播

本研究结果表明,年龄越小,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和举报腐败意愿的增强程度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在接触廉洁文化信息后,公众对腐败危害了解程度和举报腐败意愿的增强程度越大。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及幼儿的廉洁文化传播,可以有效提高公众对腐败危害的了解程度,可以有效提高公众举报腐败的意愿。青少年及幼儿在年龄和受教育程度上都处于偏低的位置,因此可以从小对他们进行廉洁文化的教育培养,在耳濡目染中提高青少年及幼儿对腐败危害及廉洁文化的认知,从而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腐败危害及廉洁文化的认知。除此之外,还可以适当加强对农民等受教育程度不高的成年人群体的廉洁文化传播,以提高这一规模较大的群体对腐败危害及廉洁文化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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