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Vol. 32 Issue (4): 25-29   PDF    
习近平乡村振兴论述的理论逻辑与实施机制
徐宏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3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乡村病"挑战,提出以城乡居民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农民主动性为先导,全社会共同支撑的乡村振兴系列论述。这些论述不但内部理论逻辑完整,而且具有系统的实施机制。习近平乡村振兴论述所遵循的理论逻辑在于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准确研判了中国当前乡村改革发展的国际、国内形势,明确了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施方面,需要注意构建异质化制度变迁主体的保护与协调机制、内外动力机制及典型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习近平    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改革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城乡关系    
Research on the Theoretical Logic and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of Xi Jinping's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XU Hongxiao     
School of Marxism,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tries to solve the current challenge of "rural diseases". This strategy advocates the protection of equ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t should encourage farmers initiative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This strategy is not only the inheritance, reflection and promotion of China's rural reform theory and practice, but also the new development of Marx's theory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practic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constructing the protection and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f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 main body, internal and external driving mechanism and typical risk prevention mechanism.
Keywords: Xi Jinping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rural reform    marxism in China    urban-rural relation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做出整体部署,这既是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农村改革理论与实践的继承、反思与提升,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阐述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农村考察足迹遍布全国,就农村产业发展、乡风建设、土地改革、乡村治理、生态文明、扶贫攻坚等问题进行了多次讲话,乡村振兴战略思想得到逐步完善。

一、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的源流追溯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支撑,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托。

(一) 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及其中国化新发展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具有丰厚的理论积淀,其根本理论来源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直接理论来源是党的历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同时,借鉴了中国传统兴农思想和西方农业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积极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乡村改革发展理论的新飞跃。首先,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其继承性主要体现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废除私有制以“促使城乡对立逐渐消失”[1]思想,提出农村改革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2];继承马克思城乡、工农一体化思想,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继承马克思物质生产首要性原理,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想等。其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创新马克思主义农地产权理论,提出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三权分置”改革思想;创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提出精准扶贫思想等。其次,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继承、反思并提升了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都高度重视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强调“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以农村为工作重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七届二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但对农村的重视并未减弱,毛泽东提出“城乡必须兼顾”[3]思想。1978年以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受到中央的认可,并迅速在全国推广,对中国城市改革起到了示范和先导作用。1990年,邓小平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的过渡性问题,提出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4]的思想。习近平既认可“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同时转变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导向的农业发展战略,尊重乡村价值,注重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再次,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系列论述借鉴了中国传统兴农思想和西方农业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并将其纳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三农”分析框架之中。习近平的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强调使用综合研究法,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农业经济学等成果相结合,进行“相互补证、内外结合式的深入、系统研究”[5],同时强调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要结合中国国情,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

(二) 实践来源:中国面临“新老乡村病”挑战

习近平“曾在中国西部地区当过7年农民,还当过一村之长,在中国河北、福建、浙江和上海等省市任职时也都领导或分管过农业工作”[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农村考察的足迹更是遍布全国各地,积累了丰富的“三农”实践工作经验。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系列论述有一个不断发展演进的延续脉络,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1969年至1978年是第一阶段,其问题导向是如何突破人民公社体制束缚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习近平担任梁家河村支书期间,根据社员专长,创办铁业社、缝纫社等村社集体企业[7],局部突破人民公社体制限制,进行了社队经济的初步探索。1979年至2002年是第二阶段,其问题导向是如何完善农村市场化建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阶段习近平完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分析了1978年至2000年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抓好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统一农产品销售市场等卓有见地的解决办法。2003年至2011年是第三阶段,其问题导向是如何制止农村要素单向流出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世纪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与城乡关系发生大幅变迁,而乡村发展过程中的“空心病”“污染病”“衰退病”也日益凸显,农村生产要素快速流出。为制止乡村要素的单向流出,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2005年中央启动新农村建设。习近平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积极推进浙江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强调通过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三农”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速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8]。2012年至今是第四阶段,其问题导向是如何破解乡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以全面振兴乡村。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央支农力度加大,城市工商资本纷纷下乡,国家征地政策收紧,农村要素单向流出状况已得到控制,但要素非农化、下乡资本欺农等“新乡村病”又不断涌现,农产品与涉农制度供给结构双重失衡困扰乡村。为此,习近平总书记适时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想、农业生态文明思想、精准扶贫思想、规范引导资本下乡等一系列政策主张。至此,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论述趋于定型成熟。

二、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关于农村改革的研究著述、政策主张内容丰富,逻辑主线清晰明确,“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9]。”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系列论述主要包括粮食安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农业现代建设、城乡融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众多内容。这些论述具有完整而严谨的理论逻辑。

(一)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的基本要素与逻辑结构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针对中国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老乡村病”挑战,形成了以城乡居民平等权益为核心,以农民主动性为先导,全社会共同支撑的完整体系。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系列论述由振兴主体、振兴条件、振兴目标、振兴动力等要素组成,围绕“为谁振兴”“谁来振兴”“如何振兴”等主题,诠释农民与土地、农民与市场、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等内在统一的逻辑关系,内部逻辑结构严谨,体系完整。其中,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与价值取向。规范引导下乡资本以处理资本与农民关系,发展农业综合合作与基层组织建设以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等衔接、城乡工农对等融合是共同支撑乡村振兴价值目标实现的两翼。如何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乡村振兴逻辑体系的“核心”与“中轴”。在处理农民与土地关系的问题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方向不动摇,鼓励多元并存的农业经营体制,并探索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人与土地)的结合方式,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新时代农村土地改革全过程。这一政策主张,既继承了马克思提出的土地公有制以破解资本扩张造成“贫困悖论”“生态悖论”的思想,又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农地产权多样化思想。同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多维系统变革,确保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支撑与动力。

(二)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出发点与国内形势研判:破解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困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0]。”这一矛盾在乡村表现最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2]。”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但体现在城乡之间而且体现在乡村内部。从城乡关系来看,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涉农政策不断调整,支农惠农手段方式不断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收敛态势,但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存在较大调整空间。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1倍。此外,城乡居民在享有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同时,外出务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亟待加快。从乡村内部看,农户分化现象凸显。农户分化不但表现为地区间的分化(沿海与内陆农村、大城市近郊与农区农村、贫困与非贫困地区农村的分化等),还表现为乡村内部农户之间的分化。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推进,乡村利益主体增多,乡村内部日益分化为博弈能力较强的能人大户和博弈能力较弱的普通农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都不能少”的论述正是对中国当前乡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积极回应

(三)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国际形势研判:应对全球资本强势挑战

全球资本强势背景下,中国遭遇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难题。其中,跨国资本流动给新时代乡村振兴带来严峻挑战。二战结束后,跨国资本加快进入农业领域,并以转基因技术发展为重要抓手,带来农业领域的一场革命。一方面,中国农业生产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挑战。中国面临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实行“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地经营模式。这一模式相比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美国、巴西等大农场模式,缺乏规模优势,进而农产品缺乏价格优势。以大豆为例,巴西、美国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生产的转基因大豆,到岸完税价格远低于中国非转基因大豆成本价格。中国豆农难以抵挡国际竞争压力,进而难以分享全球大豆需求攀升的收益。不但如此,中国农产品在参与全球竞争过程中,还面临发达国家高筑的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还面临较大的粮食安全挑战,长期以来中国粮食供需处于紧平衡态势。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居民饮食结构不断升级,粮食作物的总体需求量攀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论述正是对全球涉农资本强势挑战的积极回应。

(四)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价值取向: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依据唯物史观基本理论,城乡关系的演进属于自然历史过程。新时代,乡村振兴既有“工具理性”,也有“价值理性”,振兴乡村既是提振内需、满足城市居民对于优质农产品和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途径,更包含使城乡居民共享美好小康生活的价值目标。因此,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与价值取向在于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要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他针对城乡发展失衡及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11],应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破除不合理的城乡体制机制障碍。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民振兴乡村的主体作用和内生动力,明确“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12]。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也要致力于满足城乡居民对良好生态环境和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强调要“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科技体系”[13]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实施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内部逻辑严谨,顺应了乡村制度变迁的历史发展规律,具有深厚的唯物史观底蕴。因此,将理论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转化为具体实践层面的实施机制,需要遵循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系列论述的理论逻辑。

(一) 构建乡村振兴的异质化变迁主体的保护与协调机制

乡村振兴是国家、地方政府、集体、承包农户、各类经营主体等多方合力作用的产物与结果。这些主体具有明显异质性,大体可分为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变迁主角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其他变迁主体。在乡村内部,制度变迁的主角一般由村干部、村内经济能人组成,这一群体在政治上、经济上、信息资源占有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对环境辨识能力强、对激励做出反应的速度快,往往能够主导乡村制度变迁进程。普通农户对环境辨识能力差、博弈能力弱,但农户的积极合作或消极合作,往往能对变迁方向与成败产生重要影响。二者之间既能形成利益共享型关系,也可能形成精英俘获型关系。当前中国乡村内部变迁主体异质性特征明显、村干部与普通农户良性互动困难、乡村利益共享型变迁主角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中国乡村振兴的实现。因此,需要探索各方稳固的利益连接机制,要加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产权保护与平等政策支持,重塑乡村内部各方关系。依据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系列论述应着重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加快推进农地确权进程,提供农地流转指导期限,避免周期过长使农户被动失去土地。第二,各类农地集体产权改革模式中都应将农业补贴按份额分配给组织成员,避免能人大户独占补贴收益。第三,规范村集体的委托-代理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对村集体组织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要优化集体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培养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议事监督能力。同时,有条件的村可以推行“政经分离”,避免“两委”干部互相兼任,权利过度集中。

(二) 构建乡村振兴的内外动力机制

振兴乡村需要发挥内外联动效应,构建内外动力机制。从乡村内部看,农地集体产权改革、乡村合作组织建设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的核心和关键。能否妥善处理农民与土地关系决定乡村制度变迁的成败。以农地“两权分置”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调动了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地分离比例日趋提高。中央适时推出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允许农地有偿流转并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可以调动乡村内部能人大户进行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农地有偿流转可以打消外出务工农民的顾虑,放心流转土地参与乡村改革创新。同时,面对资本下乡、能人大户主导乡村变革的局面,分散农户需要通过合作组织的力量,提高自身的博弈能力,避免大资本的盘剥。从乡村外部看,中国当前乡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行政组织“越位”与“缺位”并存,严重影响了乡村改革创新。乡村外部以涉及城乡互动的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重点,打破农村发展条块分割,“综合合作”与“立体农政”有机结合,有助于激发乡村改革内外合力。

(三) 构建乡村振兴典型风险防范机制

针对当前日趋凸显的“新老乡村病”症状,各地结合本地特色开展丰富多样的乡村振兴试验,如股份合作聚农、集体组织兴农、自主城市化富农、绿色农业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等。不同试点模式具有各自优势,但也存在各自的风险问题。农地股份合作制聚农,能将虚置的集体产权落实到具体农户,并发挥集体凝聚作用,提高分散农户的博弈能力,但应防范国际合作准则与资本运作方式较难兼容等风险。集体组织兴农模式,通过壮大集体组织实力,带动并提高组织内部农户的收益,但是要防范集体收益过高侵犯农户利益的问题。自主城市化富农模式有助于农户分享土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但要避免操作过程中不遵循国家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违规、违法行为。绿色农业发展模式与一二三产融合模式,能够解决当前农业发展过程中明显的环境、资源负外部性问题,需要资金投入较大,收益也较高,有助于工商资本大量投入绿色农业发展模式,但是要警惕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土地,或变相强制农户出租土地,与农户签订不平等协议等问题。同时,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受地域限制较大。其中,旅游特色三产融合模式、农产品生产加工三产融合模式要防范过度开发给当地环境生态带来严重负担。异地搬迁扶贫虽然作为当前中国重要的减贫举措和乡村振兴模式[14]广受学界认可,但也要防止“面子”工程和贫困户搬迁后缺乏持续发展后劲而再度返贫问题。总之,各地要结合本地特色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乡村振兴模式,要切实尊重农户意愿,避免形式化和过度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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