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界,产品服务系统已经超越传统线性价值链范畴,其系统结构以网络组织的存续环境和利益关联为前提,以信任、共享、合作与竞争结盟为内涵,并以网络化、虚拟化、敏捷化实现和动态性整合为标志,甚至覆盖一个跨行业、跨区域或全球化的商务社区[1],从价值形式上,产品服务系统已成为一个完整的价值网络组织,具有不同价值链的企业通过网络组织合作把各自的价值链进行联结,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价值星系,形成了完整的价值网络组织,其研究视角由单个产业价值链延伸至所有相关产业的产业价值链集合[2],即从关注个体和个体的属性,到关注个体之间的联系及其属性[3]。从交易费用上,网络组织是一个由活性结点的网络联结构成的有机组织系统,提高专用性资源利用效率,节约交易费用[4],使网络组织的参与者能够遵守网络组织的秩序并获取网络组织所带来的效益。
在服务定制化时代背景下,Baldwin和Clark最早提出模块化的概念,并认为当前产业已进入模块化设计、生产及消费的大发展时期。[5-6]而后,青木昌彦和安藤晴彦认为,模块化是一个半自律子系统,通过与其他模块按照一定界面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复杂系统。[7]在此基础上,盛革和丁孝智认为,在价值网中存在若干独立的价值模块,并通过模块化方式作用于价值网络的运行。[8]余长春和吴照云结合民航服务业,从服务模块化分工、集成与界面三个维度探讨服务模块化运行问题,提出对内要贯通、融合各服务模块,形成流畅的价值传递通路,对外打造服务模块与顾客接触的界面,提高顾客的感知价值的服务模块化运行路径。[9]但总体而言,对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相关研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将服务模块化与网络组织割裂研究,没有意识到服务模块化价值网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网络组织;二是将服务模块化某一方面与网络组织进行契合分析,缺乏对网络组织服务模块化系统论述;三是忽视了具体产业因素影响,受不同产业环境与产业属性作用,其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呈现显著差异。
在产业实践上,卷烟产业价值网是产业价值网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体现在烟草国家专卖体制,即专卖主体的特殊性、产业经营的垄断性以及管制范围的广泛性等[10],工商分离以后,卷烟生产与销售模块职能实现了形式上的分离,目的是打破烟草市场的区域封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但卷烟产业地域垄断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导致与国外相比,我国卷烟产业现状为大而不强。与此对应,在完全市场竞争环境下的食品制造业,其产业价值网市场化水平明显高于卷烟产业,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食品安全等诸多食品制造业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如何破解上述等产业问题,提升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创造水平,已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关注的焦点。
二、案例研究设计 (一) 案例研究思路在理论上,服务模块化价值网是一种特殊的网络组织形式,从结构上看,包括节点模块、节点模块线性联系及界面三个层次,三者之间环环相扣,作用于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运行,进而影响价值创造效率。大多数学者只是对其中某个部分理论推理与实证,但并未系统地将三者贯穿研究,将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厘清。理论的目的是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检验理论的科学性,不同产业环境和产业属性影响产业价值网的形态及其服务模块化运行,在力图厘清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上,现有的文献鲜有涉及。
卷烟产业与食品制造业属于两种非常典型的产业,前者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实行国家烟草专卖体制,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市场竞争环境、社会环境等均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干预,工商分离改革后,卷烟产业在坚持国家烟草专卖体制的前提下,进行了有限的市场化探索。食品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产业市场竞争激烈,产业价值要素受市场支配,非市场因素干预少。从二者产业发展现实来看,都取得了长足发展。
鉴于此,文章立足于卷烟产业和食品制造业两种典型的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点、线、面三个维度案例比较,探究并厘清二者产业环境和产业属性对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影响机制差异,力求为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设计与治理提供新思路。
(二) 案例数据来源文章主要是基于卷烟产业和食品制造业产业实践情况,从多渠道获取资料。重点采查阅文献、与相关从业人员互动访谈、现场考察等方法,从国家烟草专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公司及主要食品制造企业网站如蒙牛、伊利等及相关产业新闻报道认知、整合获取二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利用学术交流会、参观相关企业与从业者进行直接交流,获取一手资料。最后,通过与服务模块化与价值网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相关行业从业者的互动交流,将二者产业的具体资料进行整合,为文章探索性案例比较分析提供支持。
(三) 案例分析框架通过对产业数据进行分析、整合的基础上,立足比较视角,重点探析卷烟产业与食品制造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点、线、面“如何设计”及“效果如何”的问题。首先,在对服务模块化价值网节点一般特性分析基础上,通过对卷烟产业与食品制造业价值网节点模块裂变性、独立性与模块界面标准化进行比较,然后,对二者产业价值网节点线性联系特点进行比较,分析其线性联系的目及形式,重点对二者产业线性联系耦合松散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卷烟产业与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络服务模块化界面规则设计与程序进行比较,探究产业环境与产业属性影响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设计与价值创造效率的关联,并对二者产业治理提出新思路。
三、案例比较分析 (一) 节点比较:价值模块在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中,价值模块节点活性和决策能力是产业价值网的必要特征,价值模块对信息的加工处理能力,对网络组织创新的贡献是节点在网络组织中地位与权威的重要依据。节点模块的活性依赖于价值模块的裂变性及独立性:一是产业服务系统模块化是通过模块分解、裂变重新组合形成新的服务体系的过程;二是网络组织的自组织性允许被分解的价值模块能自主地选择最优措施应对服务定制化需求,如脑神经细胞一样自由连接、变换角色,通过灵活多变的方式应对外界的不确定性;三是节点模块内部具有市场化机制,即价值模块总是通过内部市场化手段寻求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来满足外部需求。结合产业实际,价值模块的裂变性、独立性及模块界面标准化根据产业环境及属性不同而存在差异,如表 1所示。
1. 价值模块节点的裂变性
通过调研发现,在卷烟产业价值网中,国家管制广度包含烟草、及其制品,乃至包括与之密切相关的烟机、烟用辅料等,从横向上遏制了其价值模块裂变性;从管制深度而言,包括产量计划、产品定价、企业的基本建设到进出口等审批权限全部集中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市场化是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裂变的源动力,在服务需求个性化的环境下,食品制造业价值网应在服务时间上、服务要求、服务层次必须快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依赖于各服务模块能够迅速、高效联结,这客观上要求产业价值网各服务模块具有较高的裂变性。
2. 价值模块节点的独立性在价值网中,服务集成商由于无法为顾客提供集成化服务产品,而将集成化产品服务系统分解成若干独立模块,分包给相应的服务供应商完成。[11]服务模块独立性受三要素影响,即价值模块的信息处理能力、价值模块聚合性和价值模块界限,如图 1所示。价值模块的内聚性是指价值模块内部价值要素相关的紧密性,当价值模块内部的要素结合紧密,模块间的功能相关性就会变得疏远,决定其单个模块的独立性越强,属于节点模块独立性的内在基础。价值模块信息处理的能力是指价值模块能否自主处理经过本模块节点的信息处理能力,这属于节点模块独立性的外在体现。当价值模块间界限处于模糊状态时,即价值模块间相互渗透性强,其价值模块从而能够对其他价值模块的控制力越强。需要强调的是,当价值模块节点界限过于明晰,会割断价值模块节点间的某种关联,不利于其价值节点服务模块化运作,当模块间界限趋于消失时,即价值模块间完全融合时,无疑影响其原有价值模块的自主信息处理能力。
卷烟产业价值网模块节点联系如图 2所示,从中可见,在烟草专卖体制作用下,卷烟产业各价值模块遭受强制切割,各价值模块的独立性受到一定限制。从价值模块内聚性而言,卷烟产业价值网的各价值要素通过行政手段而非市场化配置,导致价值模块呈现低内聚或低封装性。如在卷烟生产价值模块中,国家在全国设立30家中烟公司,各中烟公司承担着生产价值模块中的卷烟加工职能,而与之紧密的烟机供应、原材料采购等价值要素被行政分割,限制生产模块的内聚性。工商分离后,卷烟产业各价值模块节点界限进一步明晰化,如中烟公司虽然具备卷烟制造合法权力,但烟叶收购、卷烟销售等职能必须依赖于所在区域的烟草公司,烟草生产企业的卷烟设备制造设备与研发由隶属于国家局的烟机公司承担。受烟草专卖体制的影响,卷烟产业价值网中,较低的模块内聚性和过于明晰的模块间界限,制约着卷烟产业各价值模块信息处理能力的自主性。
食品制造业价值网价值模块节点联系如图 3所示,从中可见,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的价值要素由市场统一支配,使模块的价值要素的分配呈现多元化、灵活化特征。以乳制品产业价值网为例:在中国,乳制品产业集聚了蒙牛、伊利、光明等全国性的乳制品企业及各区域乳企,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本企业的战略及经营行为。为减少不同价值模块间的交易成本,各服务主体不断提升组织的服务模块化水平,如蒙牛为提升自身产业链,在立足乳制品加工职能基础上,延伸产业链,现已涉及原奶供应、物流及营销等多个价值功能,部分乳制品企业实行“乳企+奶农+协会”“乳企+冷链物流”形式,也有部分乳制品企业内部成立物流公司、或者入股奶农养殖基地等模式提升食品制造业价值模块节点的相互渗透能力,提高节点价值模块的内聚性,加强其价值模块独立性。通过二者比较,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络价值模块节点独立性明显高于卷烟产业。
3. 价值模块节点的界面
界面是系统单元之间价值要素集成与其集成机制的总和。在产业价值网中的模块界面是一种可见的信息,既存在于服务模块与顾客之间,也存在于其他服务模块之间[12]。前者主要针对终端服务模块对消费者服务的便利性,后者侧重在服务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各价值模块节点间模块化运作的效率性。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流动如图 4所示,从中可见,对终端价值模块(价值模块4)界面标准化设计能够最大限度将顾客要素与产业价值要素实现集成,如服务主体通过大众化服务平台实现不同层次的顾客需求。对于产业价值网内部服务模块而言,价值模块界面的标准化如同复杂系统零部件的通用化一样,通过不同零部件标准化设计与制造,实现零部件的互换与替代,能够促进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降低价值实现成本。由于市场化水平差异,食品制造业与卷烟产业价值网节点模块界面标准化构建分别呈现“横向”与“纵向”特征。
食品制造业价值网节点模块界面标准化横向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价值模块内部服务主体融合性。由于模块内部各服务主体间界面的标准化,能够促使相同或相似价值要素进行模块化融合或替代,实现价值模块内部要素的模块化整合。以乳制品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为例,原奶供应价值模块内包含了奶农、奶农合作社、原奶收购商等若干服务主体,而由于自身的规模、实力不足,往往会选择与其他服务主体抱团组合,形成规模、集聚效应。二是在节点模块界面选择的广泛性。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的价值实现多元化的原因是其节点模块界面标准化能够促进不同价值模块及其服务主体灵活联结,最终实现顾客多元化需求。以原奶供应价值模块为例:奶农(原奶合作社)将生产的原奶向给乳品生产价值模块各服务主体(乳企)输送,但在输送对象选择、输送模式选择存在多样性,如参股、一次性交易、长期协议等。
卷烟产业价值网模块界面标准化的纵向性特征同样体现两方面:一是界面标准的固定化,其价值模块界面的组成要素结构及集成机制受到外在体制干预,如卷烟生产企业在专卖体制作用下,其价值要素仅仅包含了制丝、卷接、包装、仓储配送等,与生产密切的烟叶采购、成品销售等价值要素进行剥离,限制其价值模块节点的集成性;二是价值模块界面联结专一性,与食品制造业价值模块节点联结多元化相比,其价值模块界面行为均是服务于特定的服务主体,如烟农将生产的烟叶只能合法出售给国家烟草公司,卷烟生产企业不能直接从烟农处购买,而只能从烟草公司调拨,将其成品交由烟草公司进行销售。
(二) 线性比较:模块节点联系 1. “网络租金”获取机制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是一种获取“网络租金”的高效方式。为了获取网络租金,参与价值模块通常要贡献出部分异质性资源,并与其他价值模块所贡献的资源组成共有资源储备,如信息共享平台、合资企业、合作关系等,被称为共享资源,又称为组织间资源[13],反之为私有资源。这种资源包括网络参与者的关系专用性投资、知识共享路径及互补性资源及良好的合作关系等[14],在市场化条件下,共享资源所占比重越高,其价值模块网络租金的获取能力越强。如表 2所示。
从共享资源比重来看,各模块服务主体对本领域的资源并无决定权,产业价值网内的资源要素配置权均集中于国家局。由此,可以发现卷烟产业价值网共享资源比重极高。与之相比,食品制造业价值网各模块节点所有权隶属于不同利益主体,价值模块节点建立联系是基于共同利益,需要双方将各自异质性私有资源的部分资源作为共享资源,以此作为网络租金获取的基础。如蒙牛乳业将冷链运输业务服务外包给冷链物流公司,这种联系的构建要求冷链物流公司提供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资源,同时,蒙牛公司提供产品的规模和品种信息及费用,在这种联系结束前,这属于共享资源,随着货物送达接受地,这种联系也随之结束。从产业实践看,两种产业价值网均获取了较高的网络租金,但其网络租金的获取机制存在差异。
卷烟产业的行业和地区垄断,缺乏市场竞争是获取高额的网络租金重要因素。高度市场化刺激着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络服务模块化运行。一方面通过价值模块内部市场化运行,降低成本,提升价值模块的价值创造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络的自适应配置,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同时,能够实现敏捷制造,实现价值需求的最大化,通过“一升一降”拉大差额,也能获取高额网络租金。分析表明,食品制造业网络租金的获取是在市场化条件下服务模块化的结果,卷烟产业网络租金的获取是行政垄断的结果。
2. 模块节点耦合松散性在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中,模块节点联系不是无序的,而是具有异质功能的价值模块节点通过有机耦合与自主协同,能够实现单个价值模块无法完成的任务,促进服务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模块节点的耦合分为紧密耦合和随机耦合两种形式。紧密耦合的模块节点联系往往依赖于外部行政力量的干预,表现为行政指令、章程、法律及法规等带有强制性模块节点联系形式,具有稳定性特征,常运用于科层组织中。随机耦合的模块节点联系依赖于完全透明的市场交易,依赖于价格机制,表现为动态性和随机性。松散耦合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形态,即服务模块化价值网形态,其价值模块节点形式表现为契约、信用、协议等联结形式。由于产业环境及产业属性不同,其价值模块间耦合松散性不同。
在卷烟产业价值网中,价值模块节点联系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特征,如行政指令、法律法规等。受国家烟草专体制影响,各价值模块被行政分解,导致各价值模块的价值要素完整性存在缺陷,制约价值模块的独立性。以烟农为代表的烟草供应价值模块为例:国家烟草专卖条例规定,烟农的烟草种子、烟草种植面积及烟草销售统一由当地烟草公司进行统筹,而烟农作为其价值模块的核心主体只能负责烟叶栽培、初烤,价值要素的强制分离无疑弱化了其价值模块的活性。烟叶生产价值模块包含了卷烟制丝、包装、卷接成品配送、烟机设备供应、卷烟生产计划等价值要素构成,这些价值要素又分别由烟草公司、卷烟厂及烟机公司等承担,各服务主体均隶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行政配置的价值又素制约各服务主体自主性,导致其价值模块间的联系存在被动性、强制性,如卷烟厂不能够根据市场自主决定其烟叶材料采购、计划分配量,而只能依据国家局的计划指标,通过烟草公司的调拨,其成品必须依赖烟草公司的销售。
在高度市场化环境下,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的价值模块间联系呈现主动性、动态性特征。其一,网络组织各节点价值模块参与企业能够自主决定本企业的决策行为,能够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去选择最适宜的模块供应商,组成共享网络资源,获取网络租金收益,如蒙牛公司在产品配送方面,通过与专业冷链物流公司进行联结,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这种联结是建立在产业价值网模块化的结果。其二,在市场调节下,服务模块间的联结方式会随着双方资源、市场环境以及网络共享路径的变化而变化,显然其服务模块间的联系方式是一种动态的。如蒙牛在做产品分销时,针对内蒙古本地,通过构建自配中心并招募社会人员负责配送,针对华北地区,采取“公司直营+经销商配送”模式,针对长江流域以南地区,采用“传统经销代理”金字塔垂直模式,针对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蒙牛集团采取电子商务式直销模式。
(三) 界面比较:规则设计 1. 规则设计效果:整合与模块化界面规则行为具体归纳为模块界面内外部的决策、沟通、激励、冲突解决等方面机制的集合,而从界面规则形式上讲,包含了显性和隐性两方面。服务模块化界面规则是资源整合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某些产业价值网中,一体化的层级组织正在被具有可渗透、内部化和模块化特性的非层级组织形式取代。若产业所处服务模块化水平不同,其产业价值网不同价值模块间界面规则的作用形式不同。
自烟草工商分离改革以来,卷烟产业价值网的服务模块化水平得到提升,但在烟草专卖体制作用下,其产业价值模块界面规则呈现一定的科层组织特性,如产业价值网络的封闭性。从显性的界面规则来看,在决策机制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整个产业价值网审批等决策权限集于一身,对各节点模块组织实行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在沟通机制方面,依赖于垂直渠道沟通机制,表现为一对多或多对一模式,而平行沟通机制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而这种模式无疑弱化了其产业价值网络的服务模块化效率。如当某省级中烟公司需要进行需要及时调整烟草采购计划变更时,由于其自身价值模块界面缺乏独立性,而必须通过与上级进行沟通解决。同理,在冲突解决机制等方面,严格依赖于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附属制度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等。隐性界面规则作用更多地表现为价值模块间的信息共享、与信任机制等方面,对于卷烟产业价值网而言,其价值模块缺乏模块活性,不同价值模块间难以形成直接共有利益,导致制约其模块间的信任度的提升。
与之相比,食品制造业价值网中并没有类似于拥有权力集中的价值模块组织,在市场调节下,各节点模块界面的标准化设计使可与之联结的价值模块界面选项数目增加,进而促进其价值模块节点决策的独立性。在产业服务系统复杂化的趋势下,受网络租金的诱惑,各价值模块常会主动寻求“伙伴”价值模块进行合作,由于各价值模块本身的独立性,涉及到决策方面,通常是在核心价值模块(食品加工制造模块)主导下,各价值模块共同参与决策的结果,最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食品制造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能够实现服务定制化依赖于灵活的沟通机制,如按需沟通、直接沟通,多对多或点到点的沟通,能够快速实现价值模块节联结效率,而不受到外来因素干扰,进而能够实现敏捷制造。在价值模块冲突解决机制方面,食品制造业除了可以依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外,更多的主要是依赖于双边的契约,或者是可基于双方的利益、信任关系进行协商解决,而这也体现了其界面规则的隐性的一面。
2. 规则的设计内容:“接口”与“部件”设计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界面设计分为“部件”和“接口”设计两部分。部件设计是指对模块本身的内聚性设计,即各服务模块应保持尽可能的独立,减少对其他模块的影响。具体而言,就是模块内部各功能要素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将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功能要素进行归并,减少不必要或重复的功能,进而实现模块高内聚性。接口设计是指将价值网内各模块界面灵活联结设计,这种联结有助于使用者对整个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络的有效分解,且能促进模块间的信息传递,使价值网络的模块呈现松散耦合的状态。就现实产业而言,不同环境下规制的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部件和接口设计存在差异。
从烟草系统“部件”设计而言,各价值模块内部相关价值要素被行政分割和限制,相同或相似价值要素无法自然归并,制约着其价值模块内聚性的形成,如在卷烟生产价值模块中,烟叶收购、卷烟成品加工、烟机设备供应、辅料供应、等价值要素所属的服务主体无法归并,而且在地域分布上各省、区已形成本区域的完整的烟草产业价值网,制约其价值模块要素的集聚。在接口设计上,卷烟产业各价值模块界面联结具有线性和专一性特征,难以实现灵活联结,这是受非市场因素干预的结果,使产业价值网呈现紧密耦合性。
与之对应,食品制造业价值网各价值要素布局并无统一模式,各价值要素之间能够根据市场环境的实际需要实现价值要素的最优配置。如食品制造业集聚现象本身就是产业服务模块化的结果,一是表现在分工协作体系上,由于农产品生产和供应、食品加工与流通等价值要素由不同的服务主体承担,具有明显的模块化分工趋势,提高整个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创造效率,在地理位置上的临近,促使各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要素归并成本大幅降低;二是集群促使资源区域共享能够加速各价值模块界面内各价值要素的自然归并,减少重复功能价值要素的功能,如通过农产品技术协会等组织,将农产品技术与信息支持等价值要素的归集,能够促进整个农产品生产价值模块的高内聚。与卷烟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联结方式固定化相比,食品制造产业的接口设计呈现灵活性特征,而蒙牛能够根据不同地域市场环境所创立的的扁平网络、公司直营与营销配送、电子商务式直销等营销模式就能够印证了这一点。
3. 规则设计程序:前馈设计与同期设计就价值模块界面规则设计程序而言,根据模块界面规则的设计程序而言理论上可以分为前馈设计、后馈设计以及同期设计。前馈设计是指在价值网络价值创造活动之前对已经规范出界面的设计规则;同期设计是指在价值网络价值创造活动中对模块界面设计规则进行设计调整;后馈设计一般是指价值网价值创造活动完成后,对模块间界面规则进行设计,但这个在现实产业中基本上不存在。卷烟产业价值网的界面规则设计属于典型的前馈设计类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系统内产供销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管制,带有浓厚的行政属性,烟农、烟草工业企业、烟草商业企业通过既定的价值转移机制进行价值创造活动,且烟草产业各价值模块对难以改或影响模块界面联系规则的制定。食品制造业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较完善的界面规则联系,且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
四、案例发现与启示 (一) 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提升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创造效率 1. 服务模块化能够应对服务定制化的需求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是一种柔性化的服务系统,不同模块各子系统可以在一定规则下重新安排组合,从而满足服务过程中的多元化需求[15],其具备三个要素:①各价值模块高内聚性,使其具备灵活选择最优联结对象的能力;②模块界面标准化,使其如标准化零部件一样灵活组装,构建不同类型的服务产品;③柔性化的界面规则,为产业价值网作为一个知识共享平台为各价值模块的分工与集成提供了机制保障,各价值模块要素能够价值网平台上实现价值要素模块化整合,且界面规则能够随着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通过案例比较,卷烟产业价值网服务定制化水平要低于食品制造业。首先,在模块内聚性建设方面,模块内部价值要素被分散,难以实现紧密联结,如烟草种植、收购、烟叶种子购买、烟草生产计划等被拆分为三个不同“部门”,其价值要素的联结需要依赖于上级组织的批准,食品制造业价值要素完全依赖于市场支配,价值模块要素能够实现紧密联系。其次,节点模块界面标准设计方面,食品制造业不同价值模块界面能够实现自由融合,如将大米,可以根据不同的加工制作流程,能够制作成米酒、米饼及其他产品等,而卷烟产业价值网严格依照相关规制,按照规定的标准与流程实现其模块界面机械式联结,形成同一规格的卷烟产品。在界面规则设计方面,卷烟产业的界面规则设计集中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产业价值网是属于封闭的,价值模块难以进入或退出。食品制造业价值网界面规则是由核心价值模块主导,各参与模块共同协商制定的,其产业价值网成开放状态,各价值模块要素能够在此平台上实现知识共享,并能够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实现价值要素最优联结。
2. 服务模块化能够降低价值网的价值实现成本服务模块化降低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实现成本主要是基于两点:一是提高价值模块要素集成效率。在价值模块内部通过市场化运作,将相同、相似价值要素进行融合,减少重复价值要素制造成本浪费;二是实现价值模块间模块化联结效率。模块化的界面规则为产业价值网作为价值要素共享平台提供了机制保障,各价值模块要素实现最低成本的融合,但这种融合是有序的,由于标准化模块界面,价值模块能够实现自由联结,减少了其融合成本。
通过案例比较,卷烟产业价值网的服务产品的实现成本明显要高于食品制造业的服务产品成本,这除了国家对烟草征收的相关税收原因之外,更多地是二者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水平的差异所导致的。卷烟产业价值网各节点模块主体对自身服务行为缺乏自主权力,当市场需求发生改变时,节点模块主体难以及时调整策略,而是将情况报告给上层组织,通过上层组织进行决定,这样无疑增加了沟通成本、时间成本等,此外,价值模块内部的各价值要素被强制分散,无疑增加了其价值要素联结成本。而食品制造业价值网能够避免这一点。
(二) 产业环境能够影响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 1. 产业市场化能够提高产业服务模块化水平产业环境的核心问题是市场化问题。产业市场化程度加深能够促进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水平提高:①模块独立性设计。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服务集成商难以独自应对,而将非核心价值要素分包给服务供应商,与此同时,各服务模块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加强自身核心价值要素和内聚性设计,提高价值模块独立性。②模块界面标准化设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顾客面对服务产品或服务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时间、质量及个性化要求等,与此同时,产业价值网内部的服务主体的数量大幅增加,加剧了产业价值网内部的竞争性,尤其是同类型的模块竞争,因此,通过顾客服务模块界面标准化设计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顾客需求,在生产过程中,各价值模块通过标准化界面设计,价值要素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实现高效联结。③界面规则设计。在市场化条件下,价值网界面规则通常是由核心价值模块主导,各价值模块参与协商制定的,而非由核心价值模块单独制定,各价值模块根据界面规则进行模块化分工与集成,实现服务定制化需求,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其界面规则也随之调整。
通过案例比较,可以发现,食品制造业价值网市场化水平明显高于卷烟产业价值网。如由于国家烟草专卖体制的作用,卷烟产业价值网更偏重于科层组织形式,如烟草种植、烟叶收购、卷烟生产、定价、营销等各价值模块服务决策均服从上层组织领导,缺乏独立行为能力的各价值模块难以实现自由联结,而是根据国家烟草专卖条例进行生产运作,而由于产业垄断性,卷烟市场始终处于卖方市场,产业外部环境限制了卷烟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提升。食品制造业处于一种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各价值模块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形势,产业价值网内的原材料供应、食品加工、物流、营销等各价值模块要素均在价值网平台实现自主灵活配置,实现服务产品形式的多样化。
2. 产业服务模块化设计并不排斥非市场化措施的作用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实现不仅是经济效益,还包括其社会效益,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矛盾,此时,必须依靠非市场化措施实现其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平衡。一方面,对某些特殊产业而言,由于其社会价值的重要性高于其经济效益,这时候必须通过非市场化的措施对产业价值网实行有限的服务模块化运作,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产业价值网无论是服务模块化运行还是层级治理模式,都能够获取网络租金,但二者的网络租金获取机制不同。
通过案例比较,可以发现,卷烟产业是一种特殊产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卷烟产业的国家专卖体制不能够改变,对烟草这个特殊产业只有加强集中管理,才能避免盲目发展;只有实行国家垄断经营,才能避免财源流失,因此,只有在坚持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础上,对卷烟产业价值网进行服务模块化设计与治理,实现其产业价值网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五、结语服务模块化价值网既保持了一体化企业的规模效应,又具有灵活多变的生产特质,从而成为产业组织形态演进的一种新趋向[16],在明确约定或默认的界面规则、机制以及不完备契约等条件下形成的一种行为主体间的社会互动系统,是一种特殊的网络组织形式。
文章通过对卷烟产业和食品制造业的案例比较,探究了二者产业化价值网服务模块化设计与运行差异。研究发现,产业环境和产业属性对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运行及价值创造有着直接影响,且这种影响不仅是对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局部的影响,而是对产业服务模块化价值网的点、线、面全方位的影响。结果显示,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设计能够提高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创造效率,一是提高产业价值网服务定制化水平,提高价值实现效果;二是降低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实现成本。此外,产业环境与产业属性能够作用产业价值网服务模块化,产业市场化能够提高产业服务模块化水平,但需要强调的是,产业价值网的价值实现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其社会效益,当二者冲突时,通过非市场化的措施对产业价值网实行有限的服务模块化设计与运作,在保证社会效益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因此,实现产业价值网价值创造,必须结合产业加强产业服务模块化设计与运作,最终实现产业价值创造,这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对当前我国产业发展实践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1] |
盛革. 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基于模块化视角[J]. 改革与战略, 2013(4): 106-109. |
[2] |
柯颖. 模块化与产业价值网契合理论研究述评[J]. 商业时代, 2013(14): 106-108. DOI:10.3969/j.issn.1002-5863.2013.14.047 |
[3] |
PARKHE A, WASSERMAN S, RALSTON D A. New frontiers in network theory development[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006, 31(3): 560-568. DOI:10.5465/amr.2006.21318917 |
[4] |
李维安, 林润辉, 范建红. 网络治理研究前沿与述评[J]. 南开管理评论, 2014(5): 42-53. DOI:10.3969/j.issn.1008-3448.2014.05.006 |
[5] |
BALDWIN C Y, CLARK K B. Managing in an age of modularity[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September-October, 1997, 75(5): 84-93. |
[6] |
BALDWIN C Y, CLARK K B. Design rules:The power of modularity[M].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0.
|
[7] |
青木昌彦, 安藤晴彦. 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M]. 上海: 上海远东出版社, 2003.
|
[8] |
盛革, 丁孝智.模块化价值网及其财务管理框架——基于虚拟化的协同网络视角[J].2013(2): 64-68.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JXJG201302015&dbname=CJFD&dbcode=CJFQ
|
[9] |
余长春, 吴照云. 价值创造视域下民航业服务模块化运行——基于探索性案例分析的视角[J]. 中国工业经济, 2012(12): 141-153. |
[10] |
喻保华, 景延秋. 中国烟草产业管制经济学分析[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5: 34-35.
|
[11] |
姚树俊, 陈菊红, 赵益维. 服务型制造模式下产品服务模块化演变进程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2(5): 78-82. DOI:10.3969/j.issn.1001-7348.2012.05.016 |
[12] |
余长春, 吴照云. 价值创造视域下民航业服务模块化运行——基于探索性案例分析的视角[J]. 中国工业经济, 2012(12): 141-153. |
[13] |
LAVIE, DO VE.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inter-connected firms:An extension of the resource——Based view[J].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006, 31(3). |
[14] |
王琴. 网络治理的权力基础:一个跨案例研究[J]. 南开管理评论, 2012(15): 91-100. |
[15] |
杨晨, 蔡芸. 基于探索性案例分析的专利创业服务模块化运行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12): 134-138. |
[16] |
田中伟. 模块化环境下的中国产业升级研究——以国内手机产业为例[J]. 经济与管理, 2011(6): 5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