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31 Issue (2): 25-26   PDF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与应对
张建文     
西南政法大学 教务处, 重庆 401120

首先,祝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法学院二十年取得不俗的成绩,用上午冯果老师的话说,这是中国法学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在龙院长带领下,北航法学院二十年时间发展到B+,的确是了不起的成就,衷心祝贺!

我到教务处工作之后,开始思考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问题。从各位院长发言中看,我们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我们这边有一个特征,就是学生体量大,教师体量大。目前,对于我们来说,面临多方面的挑战:第一方面,是高教格局本身变动带来的挑战,特别是“双一流”对我们整个影响非常大,尤其在资源投入上,我们深感压力。之前我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特别关注各省在“双一流”建设问题上的投入,因为每个地方主政者态度不同,导致资源的配置和支持的力度完全不一样;还有来自于技术发展方面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就像人工智能给我们带来的压力。第二方面,我们面临地方性特殊问题带来的压力,这个问题其他院校可能都面临不到,我们面临到了,我们所在的地方提出来要搞学科结构调整。以前,这个地方人文社科类的学科点学位授权点非常多,超过整个市学位授权点总数的70%,现在要倒过来,自然科学和理工科达到60%,这两年自然科学和理工类的学科点基本都在增加,强调要为地方产业服务。我们面临法学学科在地方支持的力度上有点弱,甚至某种程度上有可能会有被边缘化的倾向。第三方面,我们在调研老的政法院校时,发现还面临一个问题,即来自于地方生源带来的压力。现在很多地方为了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要求本地高校增加本地生源投入。此外,看了北航法学院师资队伍的构成、人数,以及学生比例,发现综合性院校有一个很大的优势,没有生师比压力问题,但传统政法院校里普遍面临这个问题。我到学校学习工作了18年,师生比始终是很大的压力。

今天谈法学教育的变革问题,在当下还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人工智能技术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和压力。2017年法学界最火热的词就是谈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首先举两个例子。前几天上海交通大学郑戈教授来学校做讲座提到,美国这两年申请法学院的学生人数减少了40%多。他推测其中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美国很多律师事务所和法院系统开发人工智能的判例辅助系统,导致法律职业吸引力有所降低。去年我在莫斯科大学访学时,也发现一个很著名的俄罗斯银行——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宣布裁减3 000名公司律师,引入法律服务机器人,用它来实现法律文本的全部自动化形成。我们现在也可以看到,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和法院也在大面积地使用法律人工智能系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线了“睿法官”支持系统,一些简单的判决可以形成一键形成,然后改一改就可以了。这些都给我们法学教育带来一些影响。

那么,这对于法学教育的影响是什么呢?有几个我们要好好考虑的问题。第一,到底是不是“狼”来了的问题。之前,“狼”来了的故事上演过很多次,再往前是推MOOC的时候。当时,很多人说MOOC推行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今天各位法学院里MOOC推行或在线课程怎么样呢?总体感觉是,在线课程建了不少,但是利用率不高。第二,这次大变革中,我们的法学人才培养到底应该定位在什么层次?也就是说,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培养的人要来干什么?怎么培养?这三个法学教育基本问题需要我们思考。之前反复说以后人工智能把我们解放了,大家可以干更多有创造性工作之类的话。但是,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意愿也都有能力去做这些创造性工作?对我们法学教育的影响是什么?值得考虑。最近美国一些律师事务所削减对于初级律师的需求,因为很多业务用智能服务系统就可以提供初级的东西,然后由其他律师再来做处理。如果一个法学院的体量和招生量不大的话,矛盾不会太突出,但是对于几个传统的老的政法院校来讲,就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分层、分类培养?第三,人工智能在2017年虽然很热,但法学教育界对于人工智能导致法学就业影响实际上还没有更多考虑。这几年,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上老是亮红牌,由于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招生体量不大,感觉问题不大,但政法院校开始有压力,感觉法学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就业绑架了的,但是每年实际上报考法学院的人数并没有减少。

所以,我建议今后法学教育发展中要做好以下应对:第一,要认真评估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影响。我个人认为,法学教育不会也不可能会被人工智能技术取代,因为教育是塑造培养人的过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还要形成价值的判断,并学会用正确的价值标准进行价值判断,人工智能可以使用相关性进行关联和模拟,但是却取代不了人的判断。第二,在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新的环境情况下,在培养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职业人才以及培养知识的过程中,有必要重申法学教育的自由教育、人文教育的本性,不能过度强调甚至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的一面,更不能把法学教育办成职业技术教育。我们在强调专业知识的培养和学习过程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培养人本身在智力、情感、意志方面的能力。存在有用与无用之辨,所谓现在有用的东西恐怕很快就没用了,而反之则亦然。法学教育的一个立足点就是要谋划长远,对学生要做更长的考虑,是一辈子,而不是三年、四年的考虑,培养完了,送出生产线就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