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31 Issue (2): 21-22   PDF    
法学院教育改革和创新理性化及其实现机制
蔡立东     
吉林大学 法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法学二十年的发展,在中国法学界树立了一个标杆。北航法学为什么能取得这样快速的发展,我觉得是成功复制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经验,一是确定了好政策,二是用对了好干部。北航法学的发展法宝也是这两条,一是有一个非常正确的办学方向,二是有好的领导者和一批优秀的教师。北航法学确定并坚持的“入主流、有特色”发展思路非常符合自身的实际,一个法学院基础学科如果不强的话,怎么也不能说是一流的法学院,但是基础学科只是基础,靠什么创造品牌、靠什么打造核心竞争力,还是要在特色上做文章。我关注到,龙卫球院长早些时候带领北航法学主攻工程法学,在建筑施工法律的研究在全国独树一帜。现在又顺应信息技术给社会生活和法学研究带来的变化,率先开展了信息科学与法律的交叉研究,在国内也取得了领先的地位。这些年,北航法学的发展大概有这两条经验非常重要。

今天谈法学教育新发展理念。我认为,新发展理念最主要还是改革和创新。上午很多老师围绕改革和创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改革就是要回归事物的本真,对此,我赞同张守文院长对“守正”的强调,以此为基础进行改革和创新。我想说,这也是法学教育理性化的基本要求。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进入了新时代,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合乎理性的改革和创新。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如何理性地改革和创新,确实是法学院必须要认真回应的问题。理性改革和创新的前提是如何认识自己,包括怎么样认识所处环境和自己能做什么两个问题。

首先,要认清我们身处什么样的环境。现在法学院教育面临很严峻的挑战,内外竞争都很激烈。从法学教育内部看,开办法学专业的大学有增无减,教学模式和培养目标同质化严重,许多国外著名法学院也把中国当作主要生源地,加大了对中国的招生宣传和对学生的政策扶持。从外部看,法学教育市场正逐渐细分,入职法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商业培训机构、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等法学教育的供给者也在跟法学院竞争。我们还面临技术的发展对既有法学知识结构的冲击;此外,终生教育时代的到来,也使法学院只能完成法学教育某些环节;还有法律人就业路径的拓宽,以前法学院可能只培养法官、律师、检察官就可以了,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今后十类职业的从事者都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就是我们今天面临的发展环境,我们经历着四十年来未有之变局。

其次,要清醒地认识自己的限度。法学院到底能干什么?当然是培养人才。但法学院的教授从事的是学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不是教授的专长。我们更不可能指望法学院包办法律入职后的培训、司法考试的培训、各种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法学院不仅仅要培养人才,同时还要进行科学研究,就像申卫星院长讲的,大学不仅仅要培养人才,还要生产法学思想。如果把这个定位搞错了,可能我们使命就没办法完成。我这次到韩国和日本去考察时,很有体会,他们法律教育向职业化转向以后,法学研究该怎么办?他们觉得确实是一个问题。法学院的学生都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四年左右把一个不谙世事的十几岁学生培养成法律的职业人,这是不现实的。

以上两方面,构成了我们理性改革和创新前提性实在约束,明白我们面临什么样的发展环境,我们自己能够做什么。在对这样两个约束的理性认知基础上,法学院进行理性改革和创新,才能有所作为。

现在中国进入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我们发展理念不是什么问题了,我们发展理念勾画的特别好,接下来问题是从哪破题,我们作业方式该怎么样调整。无论在作业方式上,还是在课程调整上,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能够在认清自己的前提下行动起来,把能做的事情先做好。王轶院长就新形势的变化谈了两个方面:学生相互学习的重要性、老师对学生教育的重要性。我也觉得在这两个方面,法学院确实值得有所作为。法学院面临这样一个新的发展环境,学生自主学习应占有很大的比重,由被动学习主体变成主动的学习主体。那么怎么做呢?

首先,应该创造共同学习的场域,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让学生在法学院完成社会化。怎么给学生提供自主的学习平台?有两个方面的事情可以做,也应该做,并且能够做好。第一,主动给学生设置一些项目。自主学习也需要引导和规划,要给学生设置一些项目,进行引导、帮助规划。我们法学院在这方面精挑细选,设置了一些项目,让学生来组成团队,主动参与。例如:现在校园微商问题,每个学生都能体会到,一个微信,就可以做一个生意,完全可以拿来作为学生的实践研究项目,可以让学生运营一个公众号,动手研究这种微商平台的出现蕴含着哪些新问题?我现在指导一组本科生就在研究微商面临的法律问题。第二,要提供条件,给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师资上的支持、空间上的支持、经费上的支持等。现在我们几个年轻老师在分别开办本科生读书会,就是对学生的一种具体支持。总之,在信息时代,学生自主学习变得非常重要,现在线上资源这么多,老师知识结构、知识储备在某些方面可能还不如学生,学校在自主学习方面、创新方面,必须有所作为,使得学生能够相互学习,使自主学习变得现实化。改革和创新不一定非要搞到什么程度,只要给学生提供必要支撑,辅以适当引导,剩下的要相信学生自己。我们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应该是在自然而然的状态下做出来,这样的东西肯定才是最好的,催化的东西难成精品。

其次,教学目标和方式要改革、创新,把知识教学升级为智慧教学。知识教学强调知识的灌输,这种教学肯定要过时。现在线上资源很多,MOOC也很多,如果我们再在课堂上单纯传授知识,就会浪费学生的时间。法学院当然要传授知识,但是涵养智慧而不是传授知识才是法学院教育的终极使命,法学院的课堂实际上就要展示法学知识体系所凝结的界定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智慧,养成法科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认同,对法律思维方式的皈依,以及对法学职业技能的掌握。自从当老师以后,我就思考,怎么样处理好教材与课堂教授的关系?教材写得很清楚了,课堂讲授到底怎么样对教材进行配合,课堂讲授到底发挥什么样的功能?这是我当大学老师以后,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问题。现在基本的想法是大学课堂就是要向学生展示法律的思想过程以及法学知识的生产过程:一个法律规则是怎么样产生的,回应了一个什么样的问题,怎么样回应的,追求的是什么,这个是书本写不清楚的。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推行自己概括的一个“四维教学法”,在讲授一个法学问题时,要从四个维度开始展开:法律制度到底面临什么样的问题,法学家面临什么样的问题,想出这样一个制度来加以回应;这样一个制度追求的目标是什么,理念是什么;这样一个制度技术上如何构成,要件事实怎么样厘定,法律后果怎么样归结;在体系内,这样一个制度处于什么样的位置。通过这样一些教学改革,应该会大大提高整个法治人才培养的效能,不仅传输了知识,同时更主要的是让学生学会法学知识是怎么样生产出来的,这对我们大学人才培养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要坚持法学院教育的理性改革和创新,在作业方式上能否更有效地组织资源,用更有效的方式把我们人才培养的目标完成。在这方面,各村都有各村的高招。在我的观念中,我们能做的只是作业方式的调整。但作为我们这样一所法学院,还要坚持一些属于我们的传统,在人才培养中特别强调基础理论的教学,这也是吉大法学院一贯的传统和风格。所以,我们虽然明确了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但从来没有丢掉基础理论这个根本,包括在跟随新兴发展的领域,也是强调在这个领域中的原理是什么。我们在教学中,特别重视法理课程和民法课程,民法开了五个学期。这是我们吉林大学法学院以往和未来人才培养的生命线。所以,未来的发展中,在科学研究方面,我们还是要继续坚持基础理论优先的原则;在人才培养方面,要特别强化对学生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技能的训练,并以此为载体,完成对学生法律智慧的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