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31 Issue (2): 12-13   PDF    
法学教育中的学生与老师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872

在此先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法学院二十年院庆和龙卫球院长暨所有师生员工表示祝贺!接下来我想着重从学生和老师两个角度,就法学教育跟各位同仁分享自己的想法。就中国法学教育来讲,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学生和老师。

首先是学生。越是优秀的大学,越是卓越的法学院,学生彼此之间所进行的自我教育的重要性就越明显。不管是人格上的相互塑造,还是在知识和见识上的相互提升和启发,学生彼此相互教育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从人大法学院的情况来看,我也注意到很多时候学生从同龄人身上学到的东西甚至比从老师、从课堂上学到的东西还多。有几个例子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例如,人大法学院发起的世界法科学生圆桌论坛,我注意到学生在这个圆桌论坛上所作的发言,表达的意见和想法总是超出我平时对他(她)们的判断和想象,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气场。气场虽然看不到,但身在其中,一定能感觉得到。论坛上年轻人相互之间的激励和启发所发挥的作用无可替代。前几年,人大法学院出台了本科学术人才长期培养计划,每一届里选拔若干位有学术偏好、有一定学术禀赋的学生,给他(她)们提供一个单独的培养方案,现在我们法学院院长助理王旭教授就具体负责这样一项工作。这个过程中,很多兄弟法学院校给了很多帮助,因为有双周论坛,需要邀请不同院校的老师来和学生深度交流。我们在前段时间还专门和法大类似的项目做了沟通和联系,让两个法学院校的学生在一起进行交流。交流过程中,包括法大有好几个学生的发言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对于中国法学教育来讲,今天到会的都是中国有代表性的法学院校,不管是综合性的、地域性的、特色性的,以后能否在这方面携起手来,共同致力于推动学生彼此之间的自我教育,给他(她)们提供更好的平台,更大的空间,让他(她)们能够更好地相互去提升和启发呢?

其次是老师。在大学里,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我到今天都还清晰地记得,我在攻读硕士学位时,当时拿到了由王书江老师等翻译、谢怀栻老师校对的我妻荣所著《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这本书读完之后,让我感动不已。我感动的,不是我妻荣教授在这本书中间针对具体的制度进行研究所得出的研究结论,而是我妻荣教授身上有两点给我留下特别深的印象:第一,他是在20多岁时就已经形成了自己稳定的分析问题的框架,并把这种分析问题的框架贯彻自己的一生,选择了一个自己终生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毕生都投入到这个领域的研究工作中去。第二,他在知识和见识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写出了对日本民法学产生长久影响的民法讲义书。这就是我心目中间最理想的大学老师的形象。我妻荣教授有自己的分析框架,有安放自己疑问的方式。我相信每个人安放自己疑问的方式一定是不一样的,有自己的分析框架就是有了能够安放自己疑问的方式。能够写出自己所在领域中的讲义书来,就是有了自己梳理知识的框架。一个好的学者要有自己安放疑问的框架,一个好的老师要有自己梳理知识的框架,在这两个方面,我妻荣教授都做到了。

对于中国法学教育来讲,也有一个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老师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既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新出现的问题。历史遗留的问题主要是知识的欠缺问题,新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见识的欠缺问题,无论是知识的欠缺还是见识的欠缺,都会对师资的质量产生影响,都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