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历史久远①且十分普遍的现象,人类社会开展反腐败或廉政②建设的实践也几乎同样久远和普遍,即使是理论研究活动,以最早的政治学研究③为标志,也已经有260多年的时间。最近10多年来,中国学者从事腐败和反腐败研究更是达到了一个空前活跃的程度,正式成立的大学廉政研究机构已经超过100个。④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发展出一个专门的廉政学科,甚至,关于廉政学科发展方面的研究都还十分稀少。众所周知,一门学科的发展对于本领域理论的发展、专门人才的培养以及相关实践的促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有鉴于此,开展廉政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就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本领域的学者更是责无旁贷。 一、廉政为什么可以成为一个独立学科?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顾学科的要素和条件等一般性问题,进而对廉政应当并可以成为一个学科的主要理由进行必要说明。 (一)学科的要素和条件
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科学知识的体系日益扩大。在科学知识演进过程中,对已有的知识体系进行不断细化的分类就成为一个普遍的方法。作为科学知识分类的结果,学科得以诞生。学科的英文对应词是“discipline”,其基本含义是指一定的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分支。可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究竟应该有哪些基本的要素?一门学科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或标准就可以说该门学科达到了较为成熟的程度?学术界对此尚无统一的看法。
综合各方观点,一门独立学科的基本要素包括两大方面:(1)特定的研究对象以及基于该研究对象而发展起来的研究内容的结构、研究领域或研究范畴;(2)逐步发展起来的知识体系,包括概念、理论等知识内容。也有一些人认为学科要素还应该包括学科性质或学科归属、独特的研究方法或方法论等,但通常带有很大的争议性,也难以成立。[1, 2]学科性质提法本身比较抽象,如果是指学科归属或特点,不同学科可能有很大的差异,难以简单说清。独特的研究方法或方法论更是难以成立,因为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具有普适性或共通性的,很难说一个单一学科就有自己一套独特的方法,这种观点本身就不科学。
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主张,应该把科学视为一种制度,而不是把它简单地视为一种知识体系,知识只不过是这种制度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有人据此提出,学科不仅仅表现为具有系统性、科学性的知识,拥有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研究方法和完整的科学体系,还必须具备独立的组织机构、专业标准等,用以划清学科门类界限、保持其特定的科学地位和社会价值。[3]这个观点拓宽了人们对于学科要素的看法,但也只是一家之言,且和下面将要提及的学科条件或标准重复,在此就不作为独立的学科要素予以讨论。
关于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准或条件,被人们广泛引用的是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的学科5 标准说,即定义一门学科的5个标准为(1)专业杂志的形成;(2)专业协会的建立;(3)在学术界有特殊地位;(4)有公认的需要团队成员去构建的知识体系;(5)专业人员学术论文的传播。[4]就观察或评判一个独立学科是否成立或成熟而言,这5个标准或条件具有实用性。下面讨论廉政学科时,也将使用到这些标准。 (二)廉政学科的要素和条件
从学科要素角度来看,廉政作为一个学科是完全符合的。廉政学科的研究对象明确而独特,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以及人们为了治理腐败而采取的各种反腐败活动,简而言之,就是腐败和反腐败。腐败作为一种人类社会现象,是人的一种具体行为或行为选择,而且在人类社会上具有普遍性。腐败现象的普遍性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所谓纵向,即从时间或历史维度来看,腐败现象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而且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很长时间内,腐败现象也不可能销声匿迹。所谓横向,即从世界范围以及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来看,腐败都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腐败现象对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巨大影响,特别是其巨大的破坏性和腐蚀性,使人们不得不去直面它,不得不采取多种办法去治理它,而绝不能置之不理。这说明,腐败现象作为一种独特的现象不仅可以研究,而且具有重大的研究必要和价值。
已有的科学学科虽然已经很多,也有一些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对于腐败和反腐败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学科完全是以腐败和反腐败作为研究对象。这种情况就提出一个专门的学科发展需要,即把廉政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予以发展,以深化人们对于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研究。
在已有的对于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研究中,已经形成了关于该特定研究对象的研究内容结构、研究领域或研究范畴的一致看法。例如:在关于腐败现象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腐败的定义、腐败的实质、腐败现象的分类、腐败的原因、腐败的后果等;在关于反腐败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反腐败的战略、反腐败的对策或方法、反腐败的法律、反腐败的机构、一国的反腐败以及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反腐败绩效及其测量等。
从库恩提出的学科5个标准来看,廉政学科特别是经过中国近些年的飞速发展,已经很好地满足了这5个条件。首先,中国目前已经有公开出版的专业杂志,如南通大学出版的《廉政文化研究》。在一些公开出版的杂志中设有廉政专栏,如《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河南社会科学》等。国内还有很多未公开出版的专门杂志,如湖南大学主办的《廉政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的《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的《漓江廉政研究》等。此外,多年以来,中央和多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出版了专门的反腐败实践类刊物,在整顿党报党刊后,很多已经转为内刊,现在仍然公开出版的反腐败刊物有《中国监察》(中国监察部主办)、《廉政瞭望》(原四川省纪委专刊,后转为专门机构廉政瞭望杂志社主办)等。
其次,中国目前也已经有了专业学会。最具影响力的学术性学会当属由中国大学廉政研究机构作为单位会员所组成的廉政学会,目前还只是二级学会,正式名称是“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专门委员会”。官办的专门学会更多,包括中国监察学会(中国监察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多个省以及省以下地方独立注册的纪检监察学会,以及作为中国法学会分支机构的“廉政法制研究会”等。
后3个标准之间相关性比较高。廉政学科的知识体系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学术论文、专著数量巨大。1970年,美国学者海德海莫(Heidenheimer)就编辑出版了政治腐败研究论文集,共收集论文58篇。该论文集在学术界有较大的影响,后来海德海莫与约翰斯顿(Johnston)等学者合作又分别于1993年和2000年对该论文集进行修订出版。[5]自20世纪90年代反腐败开始成为一个全球性议题,该方向的学术文献量更是进入到一个快速增长时期。从国内来看,自中国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开始,伴随着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腐败问题受到执政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学术界的研究活动也进入到一个活跃期。2000年以来,随着大学廉政研究机构的设立,研究活动增多,学术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以及学术专著数量快速增加。中山大学廉政研究团队曾经对廉政研究文献的增长情况进行了定量分析。他们对1980年至2009年中国内地学者公开发表于国内期刊杂志的514篇论文进行了定量研究。分析表明,一方面文献量增加很快,另一方面文献引用的频次也有持续增高的趋势。[6]随着国内对于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关注,有关腐败和反腐败研究的需求也快速增加,极大地推动了廉政研究的发展。大学廉政研究机构的快速成立也是这种旺盛需求的反映。随着研究机构和研究活动的快速发展,廉政研究专家学者在学术界的地位不断提高。
总之,通过学科要素和学科条件的分析表明,廉政学科发展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积累,完全可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 二、廉政学科有什么样的基本特点?
廉政学科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的多学科交叉性或跨学科性。这主要是由其研究对象的复杂性所决定的。首先,腐败具有复杂性。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或者说其复杂性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其一,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腐败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以及文化问题。其二,腐败发生领域的广泛性增加了腐败问题的复杂性。腐败几乎可以发生在每一个社会领域,而发生在不同社会领域的腐败,除了具有腐败问题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带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腐败成为一个高度复杂的现象或问题。
其次,反腐败具有复杂性。由于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复杂性,使得反腐败成为一件高度复杂的事情。人类社会已经和腐败问题较量了数千年,但成就甚微。迄今为止,也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称得上是取得了反腐败的成功,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还深陷于腐败的泥沼之中。中国的反腐败也属于后一种情况。
由于这个复杂性特点,传统上,对于腐败和反腐败的研究就一直是一个多学科现象。政治学应当是最早对腐败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进入该领域,并取得了不少的研究进展。其实,除了政治学、经济学,还有很多社会科学学科都对腐败和反腐败问题进行了研究。这些学科包括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甚至心理学。除了单一学科的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还有一些跨学科的研究。从已经形成的理论来看,既有单一学科理论,也有跨学科的理论。例如:政治学有权力腐败及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专门理论)、民主理论等;经济学有寻租理论(专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等;法学有腐败犯罪控制理论、自由裁量权控制理论等;社会学有文化(关系)与腐败理论;就单一学科来看,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对腐败问题也有一定的研究,尽管没有提出成熟的理论。跨学科理论有治理理论、制度预防理论(专门理论)等。
中国最新的学科目录⑤共有13个学科门类,廉政学科就横跨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甚至工学等7个学科门类。从相关程度来看,主要是其中的一些一级或二级学科。例如,经济学门类覆盖全部两个一级学科,即理论经济学(0201)⑥和应用经济学(0202)。在理论经济学中,主要相关的是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020101)和西方经济学(020104);在应用经济学中,主要相关的是二级学科财政学(020203)和统计学(020208)。财政学中的公共预算制度对于腐败有很重要的预防作用,统计学中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对于腐败测量以及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实证研究、定量分析具有重要价值。主要相关学科如表 1所示。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腐败是一个人类社会现象,因此,研究腐败和反腐败的学科主要还是在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尽管在反腐败方面,有一些技术学科,如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最后,还需要提及的是廉政学科的名称问题。李永忠和董瑛提出过三种意见,包括纪检监察学、监督学和廉政学,他们认为监督学这个名称较为适宜,但其在发表的文章中主要使用的又是纪检监察学。[7]97-98其实,使用监督学和纪检监察学都带有明显的缺陷,都不如使用廉政学这个名称好。监督是反腐败的一个重要对策,以此作为该学科的名称,过于局限。纪检监察是中国的一种反腐败机构的名称,主要职责是执行党纪和政纪,因此,将其用作该学科名称,带有太多的中国特色,而学科要求具有普适性和包容性,显然也不适合。当然,其他可供选择的名称还有腐败与反腐败学、腐败与治理学、廉政学、廉洁学等。相比而言,廉政学和廉洁学名称比较简洁,本身就包含腐败与反腐败两方面含义。由于使用上的习惯,特别是在中国,使用廉政学作为该学科的名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廉政学科的发展路径应该如何选择?
前面两部分探讨的是,廉政应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果真如此,将极大地有利于对腐败和反腐败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的研究,有利于本学科理论和知识的更好发展,有利于为反腐败实践提供更好的理论和政策指导,也有利于专门人才的培养。问题是,如何发展廉政学科,具体路径应该如何选择才比较有利?下面将就此进行一些可能的讨论。
从中国现行的学科目录体系来看,由于廉政学科横跨多个学科门类,即使是从技术角度来看,如果作为一个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都存在归属于哪个学科门类的选择难题。李永忠和董瑛的建议是暂时归属于政治学[7]102-103,而在中国现行的学科目录中,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政治学至今也只是法学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政治学在中国的特殊性无疑将极大地限制廉政学科的发展。此外,其他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将难以被引入廉政问题的研究,这与一直以来在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研究中,事实上存在的多学科研究的情况也是不相符的。有鉴于此,最理想的情况莫过于把廉政学科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来发展。这可以作为廉政学科发展的长远目标或理想目标。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就具有这个特点。管理本质上也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但最终却发展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
在廉政学门类下,自然应该发展出若干一级学科甚至二级学科。由于廉政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其空间是很大的,发展出若干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是完全可能的。例如:一级学科可以设立腐败学、反腐败学,二级学科可以设置腐败定义学、腐败类型学、腐败后果学、腐败原因学、腐败心理学、腐败犯罪学、腐败测量学,反腐败战略学、反腐败法律学、腐败惩治学、制度预防腐败学、廉政(或廉洁)教育学、反腐败绩效评估学等。
把廉政学科发展为新的学科门类显然会遇到很大的挑战和困难。因此,中期目标选择是把廉政学科作为一个一级学科来发展。作为一级学科会产生究竟应该归属于哪个学科门类的选择难题。从有利于廉政学科发展的角度看,较优的选择应该是管理学门类,之后才考虑法学门类或经济学门类。而选择其他相关学科门类就不合适了。之所以认为管理学门类是较优选择,首先是因为管理学其实是一个跨学科的学科门类,特别是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来看,历来就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作为其主要支撑学科。这些学科传统上也都是研究腐败和反腐败问题的主要学科。其次,在管理学门类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主要面向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主要面向商业管理领域,而这两大领域都是腐败的高风险领域,对于廉政研究和教育的需要很大。基于上述两个原因,选择归属于管理学门类对于发展廉政学科是比较有利的。选择法学门类或经济学门类,都不如管理学门类更有优势,但可以作为备选。在两个备选方案之中,法学似乎稍好一些。
即使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一级学科,在短期内也还都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作为近期的学科发展路径选择,则可以采取“八仙过海”的策略,即在现有的多个相关学科下开辟廉政方向,以促进廉政学科的具有发展。各个大学都可以选择自己有优势的、具有相关条件的、与廉政有一定关联度的学科,在该学科下设立廉政方向进行发展。经过一些年的多方向发展,一旦具备了广泛、深厚的学科发展基础,廉政学科将来发展为独立的一级学科甚至是学科门类就会水到渠成。
过去一些年的实际发展情况,已经呈现出这种态势。多所大学已经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开辟了廉政研究方向,不仅积极开展了理论研究活动,还积极开展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仅学位、学历教育就包括博士后、博士、硕士甚至本科生的培养实践。湖南大学已经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两个博士点:一个是在法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诸学科之间设立廉政学交叉学科博士点,另一个是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立了目录外廉政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最后有必要强调的是,廉政教育和专门人才培养方面,廉政学科下仅适合开展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教育,而不适合开展本科生教育。理由有二:一是,廉政学应以多个相关学科作为基础学科,这种跨学科特点就决定了很难开展单一学科的本科生教育;二是,从廉政建设专门人才需求来看,主要是政府反腐败机构工作人员或在各个组织中从事内控、廉政管理、诚信管理的专业人才,以及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中从事廉政研究的学术人才。这些人才的专业“口径”十分宽广,仅靠廉政学一个专业来提供是难以满足的。
注释:① 据考古发现,公元前13世纪亚述文明行政中心就曾发生过官员或王族成员贿赂腐败,以此为准,可知腐败在人类社会已经存在了3 000多年时间。参见:杰里米·波普所著的《制约腐败--建构国家廉政体系》,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② 在汉语中,廉政一词中的“政”通常是指政府或公权力部门。其实,腐败不仅发生于公权力部门,在当今世界,腐败广泛存在于私营部门以及各个社会领域,因此,反腐败或廉政建设也应该是全社会的事情。有鉴于此,使用廉洁或廉洁建设就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但鉴于人们使用上的习惯,文章中继续使用廉政或廉政建设。
③ 以孟德斯鸠于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为标志,该著作中较早地研究了权力腐败及权力监督问题。
④ 2000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成立了国内大学最早的廉政研究机构,截止到2013年9月,据教育部有关部门统计,大学廉政研究机构已经达到104个。
⑤ 参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⑥ 括号“()”中的数字为该学科的代码,下同。
[1] | 许刘英.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学科要素之探讨[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2):4-8. |
[2] | 徐阳.体育旅游学科要素之探讨[J].才智,2013(16):72. |
[3] | 欧阳锋,徐梦秋.默顿的科学规范论的形成[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7(5):42-49. |
[4] | 盛小平,刘泳洁.知识管理不是一种管理时尚而是一门学科--兼论知识管理学科研究进展[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9(8):4-7. |
[5] | Heidenheimer A J. Political corruption: readings in comparative analysis[M].New York: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Inc., 1970:1-582. |
[6] | 倪星,陈兆仓.问题与方向:当代中国腐败与反腐败研究文献评估[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3):185-194. |
[7] | 李永忠,董瑛. 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4(5): 97-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