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是按照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特定主体提供的,旨在为某些需要特殊帮助者分散疾病风险,以保证其特定医疗安全的,相对于某一特定主体医疗保险制度而言处于补充地位的医疗费用保险制度安排。[1]在中国,以国家为主体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构成了中国的主体医疗保险制度。除主体医疗保险制度之外的所有医疗保险制度均是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之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是满足公民医疗需求的重要手段,也体现了政府为公民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2]中国目前有5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3],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其中重要的形式之一[4, 5, 6]。根据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义可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按照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商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旨在为那些商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分散疾病风险,以保证其特定医疗安全的,相对于以国家为主体举办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言处于补充地位的医疗费用保险制度安排。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已经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水平、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多种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来满足不同企业和个人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利用健康管理技术提高参保人员就医服务水平和改善参保人员健康状况、发挥专业管理优势来协助提高社会医疗保障事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7]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自愿参保的城乡居民为保障对象,有着数量巨大的潜在客户。在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后,随着国民收入的稳步增长以及疾病模式的转换,国民对健康服务需求的多样性进一步增加,这些都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文章的目标是通过定量分析来探讨哪些因素会影响被保险人选择参加中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二、数据来源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因素的相关分析 (一)数据来源
笔者研究的数据来自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由中国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联合开展的“中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研究”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对江苏、浙江、湖南、山西、四川和甘肃共6个省份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808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764份,问卷回收率为94.6%。
调查数据显示,在全部有效的被调查对象中仅有4.5%的被调查者参加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95.5%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医疗保险整体参保率低。
(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因素的相关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设计的问题,笔者共选择了43个变量研究其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因素的相关关系。这43个变量的具体名称以及它们与城乡居民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性如表 1所示。
从表 1可知,被调查者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15个变量之间存在着单变量相关性。笔者使用二分类Logistic模型对被调查的城乡居民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去除各变量之间的交叉和叠加影响。
(一)变量的定义
把相关分析后与被调查的城乡居民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15个影响因素定义如下:V1为受教育程度;V2为每月收入情况;V3为基本医保保障程度低;V4为基本医保定点医院过度检查;V5为对补充医保的了解程度;V6为别人参加了所以也跟着参加了;V7为缴费和报销等组织实施方式灵活且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V8为没有参加基本医保;V9为为了享有更舒适的医疗环境和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V10为同等条件下优先点名某医务工作者提供如点名手术和护理等;V11为补充医保支付基本医保支付门诊费用后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V12为补充医保支付基本医保中起付线以下的住院费用;V13为补充医保支付基本医保中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V14为基本医保未覆盖的医药卫生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参加补充医保时的合同约定报销;V15为参加补充医保后承保人是否提供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健康教育信息。
(二)回归结果
由于自变量V1,V2,V5和V15属于多分类变量,在数据输入时对其进行哑变量设置,同时采取逐步向前法(Forward)和似然比(LR)检验法使各变量逐步进入方程,具体结果如表 2所示。表 2的结果表明Hosmer 和 Lemeshow(HL)检验通过,这说明方程的拟合优度好。共有3个自变量进入方程,各自变量的显著性检验均通过。可见,城乡居民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受到V10,V11和V15这3个因素的影响。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于构建中国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有着重要作用。扩大覆盖面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他业务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随机问卷调查数据的Logistic分析表明,同等条件下城乡居民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受3个因素的影响:第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允许被保险人同等条件下优先点名某医务工作者提供如点名手术和护理等;第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支付基本医保支付门诊费用后的自付部分;第三,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后承保人是否提供疾病预防、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要扩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需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医疗服务机构密切合作来提供优惠、优先医疗服务,需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者把费用报销的重点放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门诊费用后的自付部分,需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者积极为被保险人提供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健康促进活动。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场需求强烈,但保险公司在风险管控水平、人员素质、产品研发和精算基础等方面力量薄弱,政策与法律等外部环境还欠完善。[8, 9, 10]文章仅仅是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的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提出从哪些方面来扩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实际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良性发展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今后的研究还应该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例如:可以进一步研究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的社会经济特征,从而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拓展更具针对性;可以探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合作的可能性、模式、特征和政策条件,从而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风险分散、参与医药卫生服务改革、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等方面有所作为;可以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包括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主体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模式,从而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拓展业务范围的同时起到更加积极的补充作用。
[1] | 贾洪波,刘玮玮,丁淑娟.再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涵义和分类[J].中国卫生经济,2012,31(1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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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贾洪波,阳义南.中国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成效、问题与出路[J].中国软科学,2013(1):8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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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刘芳芳.浅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7):3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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